这是在暗示陆时收钱办事。
陆时叹了口气,
事实上,这种流言在伦敦也有流传。
不只是高更的画,还有毕加索扫光《一个艺术学徒的私语》、《之前之后》的行为,像极了得到内幕消息的炒股人,难免让人浮想联翩,
而毕加索和陆时的关系人尽皆知。
再加上小说主角确实是个人渣,一般人想不通,为什么会写这种主角。
多方综合,也难免会引人怀疑创作动机。
陆时想了想,说道:“我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有人送我一个不值钱的假文物,也就是工艺品。然后,他跟我说,某地有收藏家,愿意高价回收,但我没去卖,我算收受财物了吗?”
这个问题的灵感其实来源于一部作品——
《青瓷》。
(PS:既有小说,又有电视剧。)
学生们听明白了,
高更的画的价值,取决于收藏家的主观判断,相当于陆时口中的“不值钱的假文物”。
而陆时用小说进行回报,也是“不值钱的假文物”。
所以,两人其实是文人雅士的交流。
价值几何,全看主观。
学生议论纷纷,
“感觉还是收受了财物吧?”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应该不算。因为是不值钱的东西,起诉的话,案值怎么算?”
“你们学法律的,纸上谈兵!”
“文学院,幼稚鬼!”
……
两边又开始了。
陆时头疼得摆摆手,
“行了,都安静。”
学生们不在叽叽歪歪。
陆时叹了口气,
“我本不想解释,但你们这么吵闹,又不动手真打,弄得演讲没法继续,所以我才说的。其实,高更先生用他的画作换走了毕加索先生的画,属于艺术交流。只是,那幅画暂存在博物馆罢了。”
他看没人反驳,便又道:“而《月亮与六便士》,确实是我受高更先生打动,结合其经历所创作的。固然要赚钱,但也不是你们想的那样。”
这话说得十分真诚,
文学院的学生终于被说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