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问,“最喜欢的古代诗人是谁?”
林泮忖度片刻:“李商隐。”
“我也喜欢李商隐。”鹿露的审美非常小女生,李白的诗很美,可惜她还不能理解个中洒脱飘逸,杜甫忧国,她却还不能理解其中滋味,李商隐刚刚好。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哇塞,怎么会有这么美的意境。
鹿露的兴致更高了:“喜欢猫还是狗?”
林泮:“狗。”
“因为泡芙很可爱吗?”
他点头。
“最不能接受的食物是什么?”
林泮想半天,看起来像是把以前吃过的食物都回忆了遍。
鹿露也不催,趴在沙发背上打量自己的助理男友。都说专注是最好的美颜滤镜,半点不假,林泮认真思考的时候,眼睛稍许垂落,眉头微凝,唇角也会不自知地抿成一条线,很好地凸显出了他五官的优点,清新俊秀。
因为被她搂过几下,衣领不似过往平整,有些散乱地敞开一片,喉结完整地露出来,还有小部分锁骨,肤色很白,看着润润的,难怪古人喜欢用羊脂玉来比喻特别好的皮肤。
鹿露自己的皮肤就很好,年轻又有保养,几百的润肤乳一挤一大泵,
糊墙一样乱抹,摸起来就好像鸡蛋白,弹弹的自己都喜欢摸着玩。
林泮和她不一样,女性脂肪多,男性肌肉多,手感就要肉些。
就好像这样——
她按了按他的胸膛。
果然,和她软乎乎的回弹不同,他的更结实点,咦,硬邦邦的,紧张了。
可惜没用哦,现在已经是她的男朋友了,鹿露不仅没拿开,手指头还悄悄钻进纽扣间的缝隙,羽毛似的挠两下。
胸膛剧烈地起伏了下。
鹿露愣住,看向林泮,他自己也有点状况外,被身体的条件反射惊住,下意识地看向她。
四目相对。
他的眼睫微微一颤,就要挪开视线。
鹿露笑嘻嘻地捧正他的脸孔:“超时,下一题,最喜欢自己身体的哪个部位?()”
林泮:≈hellip;≈hellip;()”
“超时,下一题,对自己最满意的地方是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