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金斯继续道:“Lu将侦探分为四类,分别是古典派、硬汉派、法医派,还有最有趣的一类——间谍。”
阿瑟·柯南·道尔像往常一样起床有些迟。
话音未落,就被妻子狠狠瞪了一眼,
“别瞎说!”
因为这四类,福尔摩斯都有涉猎,
道尔啃了一大口面包,在霍金斯旁边落座,
“他怎么写的?”
妻子霍金斯已经准备好了早餐。
道尔多少有些自得,
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听着总感觉怪怪的。
道尔震惊。
“Lu,果然还是懂的。他夸赞福尔摩斯是‘侦探’这一职业的缔造者,并不为过。”
说他胖他还喘上了。
霍金斯笑呵呵地白了丈夫一眼,
看到丈夫恢复往日的自信,作为妻子还是很开心的。
道尔又问:“第二部分如何?”
霍金斯说道:“或许是因为Lu擅长推理小说,他对你最近那部《沃伯顿上校发疯案》中核心诡计的评价比较专业,我读着有些吃力。”
道尔说:“没关系,我自己读吧。”
他坐下了,干嚼着面包看报,
霍金斯将汤碗推过来,
“你别噎着。”
道尔看了眼碗,随后用汤匙舀汤往嘴边送,结果几次都没送进去。
没办法,他的注意力全在报纸上。
霍金斯无奈,
“你说你,怎么跟个老人似的,汤都喝不了。”
她拿起勺子喂丈夫。
大概过了一刻钟,
“呼~”
道尔长长地呼出一口浊气,说道:“不愧是Lu啊!”
霍金斯问:“怎么了?”
道尔说:“他很欣赏我在小说里使用的诡计。但他认为过于简单了,因为只要看到上校右手戴表,就很容易意识到凶手可能利用他左撇子的特点来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