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桌的另一头,还摆着一台打字机,
道尔拉开窗帘,沐浴着阳光打個大大的呵欠,随后离开卧室。
旁边有稿件,
书名:《艾德金森惨案》,
这个案子在之前的《波希米亚丑闻》中提到过。
周五,
初夏的温度逐渐升高,
他赶紧上前安慰:“难道说,那位既荒唐又英明神武的陛下去世……”
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意气风发啊,
或者说是不知天高地厚,
因为,“唯一一个”这种词,只有在极度自信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霍金斯点头,
“阿瑟,你对他的追逐,终于获得了他的肯定!”
桌面上摆放着昨天的《镜报》,小说版的文字被画了各种标记线,
但奇怪的是,她没有先吃,而是坐在桌旁,看着《镜报》,眼睛红红的,似是刚刚哭过。
说着,递了报纸过来。
妻子这话并没有错,
她指着《镜报》给丈夫分析,
霍金斯摊手道:“好吧~好吧~”
道尔坐起身,看向书桌,
“这篇书评的结构很简单,一共分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Lu认为,福尔摩斯是‘侦探’这一职业的缔造者。就像你在小说里讲的那样,他是全世界唯一一个咨询侦探。”
“露丝,怎么了?”
他精通剑术和格斗,此为硬汉作风;
他擅长尸检和毒理研究,这是法医的能力;
而他在《海军协定》这类案件中的表现,有间谍的既视感。
“Lu?”
霍金斯“额……”了一阵,最终还是没忍住,小声提醒:“你还没洗漱呢,怎么就开吃了?”
道尔一愣,随即苦笑,
旁边还有一本记得满满当当的笔记本。
道尔笑了,
霍金斯继续道:“Lu将侦探分为四类,分别是古典派、硬汉派、法医派,还有最有趣的一类——间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