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发女人兀自走进了客厅,罗杰斯听见叮叮咣咣响作一片。
“你怎么还站在这儿?”
已经散开了头发的女人端着水懒洋洋地过来疑惑地看了一眼,映在镜子里的黑发微微炸开。
罗杰斯注意到,她大概还把衣服整了整:原本搬运纸箱堆叠出来的褶皱被拉开了大半。如今皱皱巴巴的样子,倒是跟女人身上挥之不去的随意散漫颇为合拍。
“坐会儿怎么样?”
“毕竟你夜跑的速度出了名的惊人,现在有不少人都趁着你出门的时候遛狗呢。”
“万一拉不住——你总是最后一道防线。”
她说着笑话,眼睛眯成了弯弯的胖月亮。
棱角分明的现代顶灯映出了她额上一层薄薄的、发亮的细汗。
罗杰斯承认新式的现代设计不乏美感:处处以充足明亮的空间来重点强调个性和明净,简洁的线条和越变越单薄的家具电器,都在彰显现代人的自由和随性。
可是他自己却还是更偏爱现代人口中的“过时的、老套的”装潢:或许拥挤,或许不合时宜,或许充满了一种早晚要被时代抛弃的气息,但是那种温馨生长在骨子里。
不是说“时尚是一个轮回”吗?
最近刚刚学了这话的罗杰斯坐在纯黑皮面沙发上,努力在学以致用的过程里品尝一丝丝心理安慰。
客厅里装饰不多,甚至连家具也仅有必须的几样。
只用简约一词,足以形容房子内所有存在物。
女人递过来的水杯装着温开水,罗杰斯拿在手里,却仿佛从无味的白水里嗅到了浓烈到呛鼻的香气。
上回他来,也闻见过类似的气味。
可他小小地吸了一口气,慢慢还是发现了不同:之前的更厚重,隐约带着点潮湿的感觉。而这回的却轻盈许多,降低了不少攻击性。
“那个……”他努力控制自己不把眉头皱得太明显,“我好像闻到……”
“啊!”女人才把人拉到沙发上坐好,此时一拍手,满不在乎地甩了甩头发,“没什么,我点着香呢。”
“上回的那种不管用,这是我刚刚才换的。”
“我想这次肯定会有点儿效果的!”女人脸上露出一种不容置疑的笑容,就连一双笑眼也在顶灯的照耀下闪着明亮的光,“毕竟我们有句古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