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县又照例询问了一下曾生与赵氏,二人各自讲了缘由。
然后,知县又让阿三拿出确凿证据,阿三自然拿不出来,只是一口咬定曾生与赵氏早已勾搭成奸。
结果,知县大怒,说阿三捕风捉影,败坏读书人的名声,命人将阿三拖到堂下重杖二十大板。
按理说,阿三身强体壮,二十大板还是受得起的。
偏偏,二十板打下来,这家伙竟然吐血而死。
这公堂上的板子,打法可是很有讲究的。
如果只是做给别人看,以平民怨,那么这板子打下去,看似血肉模糊,实际上都是皮外伤,回家敷点药,养几天也就差不多了。
反之,下手之时专往腰,甚至背上打,而且外表看不出伤得多重,其实力道直达内脏,打得肝脏破裂,就算当时没打死,回去后估计也挺不了多久。
总之,阿三没挺过,当堂就死了。
丁修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杀人灭口。
毕竟,就算阿三是诬告,这也不是多大的案子,有什么必要当场给打死?
显然,阿三的背后肯定有人指使。
而且指使他的绝不是普通人,至少与知县有着密切的关系,要不然也不会借诬告的机会,公然在公堂之将之灭口。
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指使他的人,目标显然是想对付曾生。
可曾生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连秀才都不是,到底是谁处心积虑要置之于死地?
一番打听之后,丁修终于明白了缘由。
前些日子,城里有家商号因生意拓展要扩大店铺经营,于是,便与相邻的几户人家商议购买对方店铺。
因为对方开出的价码有些诱人,几家人都有些动心。
这几户人家都是老实人,在谈好了条件之后,对方找人写了书契,只等这几户人家签字画押,这生意也就算做成了。
曾生无意中看到了对方的书契,便知这书契暗藏玄机。
对方很聪明,书契内容与谈的内容并无什么不同。
按理说白纸黑字更稳妥,殊不知,有时候白纸黑字更容易坑人。
对方的书契故意没点标点……说到标点,古代民间行文的确有不少是没有标点的,但并不代表古代没有标点。
早在先秦时期便有竖线号、横线号、曲线号、折线号等等符号断句。
只是,古代在没印刷术的时候,很多书生都靠抄书,一统笼抄下来,很少有人去点标点,一是节省时间,二来也节省纸张。
一般官方行文都有标点,比名句读,也就是每段的最后一个字都会标注一个圆点或圆圈以示断句。
民间百姓识字的不多,更不会去在意标点。
殊不知,这其中的猫腻太多了。
比如民间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