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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悲情女王(第3页)

老奶奶去世不到一个月,妮丽玛就让我当住家仆人。她知道萨利姆跟我一起住,所以继续为萨利姆的那间房交房租。我搬进了她的公寓,但并没有住上那四间空卧室,而只是在小得可怜的熨衣房里栖身。

我注意到,自从老奶奶死了之后,妮丽玛出去得更频繁了,有时甚至晚上不回家。我深信她在与某个人约会,也许过不了多久还会结婚。

一天晚上,我被从客厅传来的响声吵醒。声音微弱但足以打断我的睡眠。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旁边的闹钟:凌晨两点三十分。奇怪,妮丽玛这个时候还在公寓里闲逛什么?我突然意识到很可能是她的情人来这儿跟她幽会了。这个想法立即让我兴奋起来;我蹑手蹑脚地从房间出来,走向客厅。

屋子里漆黑一片,但可以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那里。他不像是什么情人;戴着黑色的面具,只有眼睛那儿露出两条小缝。他左手提着个黑袋子,右手持手电筒照着录像机。然后他麻利地拆开电线,抓起录像机,塞进他的黑袋子。我现在知道了,他不是妮丽玛的情人,而是一个窃贼。我尖叫起来,刺耳的尖叫像子弹一般划破了夜的宁静。妮丽玛·库马里给惊醒了,她赶忙跑进客厅。小偷也被弄晕了,扔掉了布袋和手电筒,用双手捂住耳朵。尖叫声甚至震碎了摆在电视柜顶部的、姿势优美的玻璃小人。

“怎么回事?”妮丽玛喘着粗气问。她打开客厅的灯,发现了小偷,也尖叫起来。小偷差点儿就聋了,他跪下来求饶:“求您了,夫人,我不是个小偷;我只是来看看您的屋子。”

“罗摩,拿我的电话来,我马上给警察局打电话。”妮丽玛对我说。我迅速拿来了她的无绳电话。

小偷一把扯下他的面具:是一个蓄着山羊胡子的年轻人。“求您了,夫人,请不要报告警察。我求求您了,我不是个贼,我是圣泽威尔学校的毕业生,是您千万影迷中的一个,我只是想来您的屋子,看看您是怎样生活的。”

我注意到,妮丽玛听到影迷这么说,面部表情明显柔和下来。“别听他的,夫人,”我警告她,“这家伙是个贼。如果他是影迷,为什么还要偷我们的录像机?”

“我告诉您为什么,妮丽玛小姐。我买过您拍的每一部录像带,总共一百一十四部;我每天至少看一部您的电影。由于过度使用,我的录像机不能用了,只好拿去修理,但我不能忍受一天不看您的电影,所以我想来拿走您的录像机。我想,如果能在您的录像机上看您的电影,那种体验绝对难以忘怀。等我的录像机修好了,我会立刻把您的录像机还给您。请相信我,夫人,我以我死去的爸爸之名发誓,我绝对没有撒谎。”

“他在撒谎,夫人,”我大叫起来,“您最好打电话给警察。”

“不,罗摩,”妮丽玛说,“让我先来考考他,看他讲的是不是真话。如果他真的看过我那一百一十四部电影,他肯定能回答几个问题。好吧,先生,告诉我,在哪部电影里我扮演了一个叫香蒂妮的乡下姑娘?”

“哦,我怎么会忘呢,妮丽玛小姐?这是我最爱的电影之一。是《回到家乡》,对吗?”

“对了,但是这个问题太简单了。告诉我,因为哪部电影我获得了1982年的电影节大奖?”

“这个更简单了。是《为了黑夜》,没错吧?”

“我的上帝啊,你答对了。好吧,再告诉我,在哪部电影里我与马诺·库马尔一起出演?”

“是那部爱国影片,《国家在呼唤》。”

“哦,连这部电影你也看过?”

“我告诉过您,妮丽玛小姐,在您的影迷中我是最崇拜您的。告诉我,为什么您会愿意在《永恒的爱》中出演那个微不足道的角色?我总认为导演小看了您。”

“真高兴你能问起《永恒的爱》。我也觉得我不该演那个角色。电影成功了,但所有的功劳都归到莎米拉身上,对我很不公平。”

“但您在《雨落孟买》中的表现棒极了。我认为您爸爸死后您在神殿的那段独白是整部电影中最令人难忘的。凭这您就应该获得电影节大奖,但他们却把这个奖给了演《女人》的你。”

“是的,如果让我在《女人》和《雨落孟买》之间选择,我大概也会选择后者。我得承认你对我的电影真的很了解。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蓝杰·米斯特雷。今年二十四岁,我一直想问您关于电影《泰姬》的问题。我觉得这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一部电影。在那个分娩的片段,当您临死时,扮演陛下的迪利普坐在您床边。您要他给您一个承诺,然后您脱下金手镯——但您自始自终没给他,您为什么那么做?”

“太让人惊讶了,你居然能深入研究电影里的这些细节。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干吗还坐在地上?来,坐在沙发上。罗摩,你拿着电话站在那里干吗?难道没看到我们这儿有一位客人吗?去,端两杯茶,再拿些饼干来。正如我说的那样,《泰姬》刚开拍时……”

我端来两杯茶时,妮丽玛正和那个小偷开心地笑着,分享着趣事,好像两个失散多年的朋友。我难以置信地摇摇头:这个男人原本是来偷她的东西的,但仅仅因为他看过几部她的电影,她就招待他茶水和饼干。

本来是个恐怖片,现在却变成了家庭剧。

一天晚上,她把我喊来:“罗摩,我想让你明天去分租公寓住,就一天。我需要一点儿自己的空间。”

“但是为什么,夫人?”

“别问那么多,”她有点儿恼火,“照我说的做。”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中,我得到了三次这样的指令。我知道,当我不在时,她在屋子里款待她的情人,只是不想让我看见。所以下一次,她又让我在加可帕呆到第二天再回来时,我并没有完全照她说的做。晚上我是回了加可帕,可第二天早上我不是七点而是五点就回到了公寓,在外面逛荡。如我所料,六点的时候门打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他个子很高,长相端正,但那充血的眼球和乱七八糟的头发却损坏了他的形象。他穿着蓝色的牛仔裤和白色的T恤,左手拿着一沓纸币和一根点燃的香烟,右手手指间转动着汽车钥匙。他看起来有些眼熟,但我一时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他下楼的时候甚至看都没看我一眼。我在早上七点准时进入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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