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你要我欺骗他们,我也做了,你们还想怎么样?”
【我要你做最后一件事,那就是将他们抵押的房产豪宅,以及各种资产全部收购掉,我会让人高于市价的价格,从汇丰手里买出来。】
沉粥皱了下眉,地主会的人如果抵押豪宅别墅,还有其他资产,自己只要让汇丰用低于其他银行的利息去和他们谈,相信不难不让他们心动,从而让他们把资产都抵押到汇丰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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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司马念祖,用高于市价的价格来收购这群地主会抵押的资产,这样一来银行不但没亏损,反而赚到一笔,自己在操作上可以说不但没有违规,反而替银行赚了钱。
“好,我同意了——”
————
刚挂了电话,司马念祖就暗自惭愧的喃喃自语道,“抱歉,我可能要食言了——”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关祖一行人,从一开始就不把沉粥当回事,他们不但要利用他整垮地主会的商业帝国,还不想放过他,打算利用沉粥直接抢了汇丰银行
但是司马念祖的野心却没有那么大,他只想要那几个黑心的地主老才破产当乞丐就够了,而且他觉得打劫了这么多钱,也足够关祖他们花一辈子了,实在是不理解他们那么执着于打劫银行的事情。
关祖挂完电话,压低着鸭舌帽,就打算回去了,为了不至于被一锅踹,在不行动的时候,关祖这个团队的人都是分开的。
这样也是为了不让人太过注目,毕竟一群人住在一起,社团或者警察更容易发现,而单独各自散开,即使被逮住了一个也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只有到了行动之前,关祖才会聚集团队里的人。
当然,团队里个个都是人才,即使单独一个人,不是特种兵,就是极限运动员,想抓住他们也不容易。
但是,有时候意外就是这么简单——
刘继祖愣愣的看着那个戴着鸭舌帽,墨镜的帅小伙儿——
今天他难得抽空出来,陪着小犹太疯狂大采购,但没想到逛了几圈,就在人群里发现了司马念祖。
用星爷的一句话来说,像这么帅气的男人,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是那么的显眼,那么的引人注目。
虽然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带着帽子和时尚墨镜的人不少,但是刘继祖偏偏就关注了这个想掩盖自己身份的帅哥。
“小犹太,你先回去,记得没事别出门——”刘继祖把自己的奔驰钥匙,往小犹太手里一塞,就快步往司马念祖的方向走去。
“喂,你小心点啊——”小犹太在后面担心的喊了一句,随后就听话的走进车里。
“知道了。”刘继祖挥挥手,头也没回继续往前面走。
司马念祖是在公共电话亭打的电话,打完就走了,但是他是特种兵出来的,还当过一段时间的雇佣兵,所以在刘继祖朝着他走来的时候,他第六感神经就隐隐察觉到,然后勐的回头一看。
这是很多时候,被跟踪的时候惯用的一种计量,因为后面跟踪的人,正常都会双眼死盯着前面的人,目光一刻都不会离开,只要前面的人突然一个回头,就能和对方的眼睛对视上,从而发现跟踪者。
所以司马念祖再去快速走了几步后,勐然回头,但他失算了,他看到刘继祖后,刘继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从快走变成了快跑,直勾勾的朝着他冲过来。
“妈的,是他——”
司马念祖诧异的看了一秒,随即立马转身,开始狂奔,既然被对方发现了,那不跑还等什么?但是他又不太明白,自己带着鸭舌帽和墨镜,怎么也能被认出来。
“喂,别跑——”刘继祖见对方狂奔,知道他应该是认出自己了。
两人开始一前一后,不断的狂飙,在过程中,司马念祖看到对方越追越近,就一边跑一边的将路边上一些地摊,或者杂物,往路面上推倒,借此来拖延后面刘继祖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