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内核不一样的东西太多了。
就拿弩箭来说,一般守捉军使用的都是普通弩箭,可清河村使用的竟然是连弩。
此外,还有他们还看见,不少士兵背着一个竹竿一样的东西,起先他们以为是插在镗钯上的配件,结果在训练过程中,将士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将此物解下来。
此物自然是经过胡八一细心研制过后推出的武器,突火枪。
这突火枪乃是以巨竹为枪身,内置子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炮声,射成可达数十步到一百多步不等。
这绝对是划时代的利器,但是眼下还处于极其不稳定的状态,叶琛和三壮之前带着团丁去深山演练过,有一定炸膛的风险,而且一旦炸谈,将士们的手和脸都会被残酷的烧伤,所以不到绝境,绝对不会使用这种武器。
不过即便是不算突火枪,单凭正常的训练,也已经极度抢眼了。
“什么情况?怎么一个村里的团练,竟然有那么多的铠甲?”
“你好好瞅瞅,那是铠甲那么简单吗?为首的那个村正,穿的他娘的是明光甲。”
“不光是铠甲,还有他们的动作,快的要命,而且极其准确,相比之下,咱们就跟老太太上树一样。”
大概半个时辰,叶琛看向三壮。
三壮则点点头。
立刻有辅兵抱来一个个的草人,插在地上。
三壮喊道,“近身搏斗准备。”
“哗啦!”所有人精神一紧,整个队伍的气势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杀!”
“杀!”
“杀!”
整齐的动作,迅猛的杀意,慑人的呐喊……
高台上的黑齿长之看到了这个角落,他楞了一下,吩咐亲兵去看看情况。
亲兵骑着马冲过来,他看的真切,越是靠近边缘的守拙队伍,训练就约不认真。
但等到靠近清河村的时候又是另外一个样子。
“杀!”
马儿打着响鼻有些不安,那亲兵看着在阳光下闪着冷光的长枪,不禁想到了它被刺入到敌人身体里的情景。
“好强的队伍!”
黑齿长之的亲兵都是跟着黑齿长之在尸山血海之中杀出来的,战斗经验极其丰富,所以一眼就看出了清河村团练的强大之处。
叶琛也极其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儿子,虽然儿子训练团练的时间不长,但是却让这群农夫彻彻底底的脱胎换骨。
可以想象,这群见过血的团练队伍,一旦上了战场,利用严密的阵型,精良的武器,一定能够彻底的碾压任何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