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琅见沈钰进来,在书架那里寻找一番,从书架最角落的顶层抽下一个长方形的匣子。
他打开看了看,确定是自己要找的东西,就转身递了过来。
沈钰一头雾水地接过了匣子,打开一看,里面整齐摆放着三支毛笔。
陆琅笑道:“这是獾毫做的硬笔,那笔毫比常见的狼毫笔还要硬些。”
“是我在京中的一位好友,机缘巧合之下得了十来支。”
“知道我平日里会画些工笔画,就送我了三支。”
“试着画了几笔后,我嫌其笔毫太硬了,用着不惯,就清洗干净收了起来。”
“姑娘不是嫌练字的毛笔太软吗,想必平日用的笔是羊毫的。”
“这种笔虽不能和炭笔一样硬,但也比羊毫的笔好写许多。”
“姑娘要不用这种笔练字试试,若真用着好,我托人再帮你寻一些便是。”
沈钰听了很是惊喜。
家里的毛笔是去书肆时,店主人推荐的。
玉诚他们用着也说很好,可是她却怎么握笔,都没办法像用炭笔写字时那样顺畅,非常打击她练字的信心。
陆琅笑着道:“我这边书案上也有纸墨,姑娘要不要试写一下?”
沈钰拿起一支毛笔细细端详。
这支硬毫毛笔制作精巧,最难得的是它和普通的毛笔不太一样,外面还另有一层竹管。
用完之后可以直接用竹管套上卡住,和钢笔有点像,很是方便携带。
一向落落大方的沈钰难得忸怩了一下:“还是不了,我回家再试也是一样,多谢陆公子了。”
陆琅猜到她是怕当着自己的面写字被笑话,故作随意地道:“我初学写字时,也是拿不稳笔,写出的字像鬼画符。”
“不过练得多了,自然就能摸索到其中的门道。”
“下笔稳了,能把笔画写稳写好,才能再谈到字体这些的。”
“你回家试试就知道了。”
说着,他似想到了什么,又从书架的顶层拿过一本薄薄的册子,笑道:“这是本初练字的人适用的字帖,你应该用得到。”
沈钰接过来一看,是本正楷大字的《百家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