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全家人洗漱完身上的怪味后,正好能吃饭。
“大嫂,你的厨艺越来越好了!”叶小壮满嘴流油的说道,“尤其是兔肉,太好吃啦!”
赵菁菁故意逗他:“现在知道兔肉好吃啦,不知道是谁,以前第一次打猎连猎物都守不住,还哭鼻子呢。”
叶小壮将兔肉吞下去,丝毫不脸红地说道:“男子汉的成长,也需要时间嘛,再说了,俺有爹爹做主呢。”
温华点头道:“弟妹的手艺确实不俗,比清风书院的食堂都要强!”
赵菁菁脸有点红,“表哥,你竟会哄人。”
“不是虚言。”温华正色道,“朐临镇的酒楼也有兔肉,但绝对没有你这么好吃的。”
赵菁菁被夸的脸有点红:“这都是爹教的好。”
“我自己做都不如你做的好吃呢。”叶琛笑着道,“看来大壮媳妇有当厨娘的潜质,等以后咱们有钱了,说不定也能在镇上开一家酒楼,就让大壮媳妇掌勺。”
他只会说怎么做,但真的让他做,他只能做出个四不像。
反倒是菁菁,第一次做就能掌握做菜的精髓,还能优化他说的那些步骤,做出来的红烧肉和现代的味道差不了太多,主要还是调料受限。
他明里暗里拿出来的那些调料还是缺了一些,但也不敢再拿出来太多了。
要是以后真有机会开酒楼再说吧。
饭后,温华和四个小子前去祠堂准备上课。
村里那些孩子早早就来了,都换上了最干净体面的衣服,脸洗干净了,都乖乖坐在桌子前。
虽然孩子们的年龄不一样,但文化程度都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也就叶凡和叶小壮认识的字略多,而叶二壮算术学的略精。
温华暗暗打算过几天后,根据孩子们的学习程度将他们分成两个班,一个进度快一些,一个稍慢一些,再加一个精进班,专门给二壮和小壮上课。
祠堂外,村长背手巡视了一圈,不断点头,他们清河村也有学堂了,虽然不知道温华会留在这里多久,但能留一会是一会……
巡视结束后,村长迈步朝叶琛家里走去。
孩子们去祠堂读书。
叶琛则专门去了趟老宅,跟二嫂聊了聊。
首先肯定是要感激二嫂替他出头,帮自己灭了牛大海婆姨的威风,其次便是商量让二嫂帮忙收蝗虫。
这一波蝗灾,估计每个村子都能捕获不少蝗虫。
全都掩埋或者焚烧有些可惜,所以叶琛琢磨着,将蝗虫收购回来,加工磨成粉末,制作成蝗虫粉,留着喂鸭子。
蝗虫富含蛋白质,贝爷都爱吃,用来做饲料,着实不错。
顺势还可以收购乡亲们多余的鸭子,当初为了预防蝗灾,家家户户都多养了一些鸭子。
但是待天气逐渐寒冷,养鸭子也会成为一种负担。自己可以帮乡亲们解决麻烦,还能顺势再赚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