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头儿不小,足有好几斤。
尾巴上拖着好看的长翎,五颜六色的,十分鲜艳。
只是脖子扭曲着,歪在一旁,上面有一道明显的伤口,鲜血把羽毛都染红了。
“野鸡?!”
王承舟哭笑不得,还以为是啥玩意儿。
毕竟,这小子有前科。
生怕他弄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吓唬自己。
不过,现在看来,是自己想多了。
锦鸡又名雉鸡,其实就是野鸡。
这玩意儿确实很美味,但是,在缺少工具的情况下,很难抓。
后世,中原地区有些傻了吧唧的鬼火少年,秋收之后,总是喜欢骑着摩托,在田野里头追逐这玩意儿。
野鸡虽然会飞,但是飞的距离有限。
秋天的时候,地里头没了庄稼,十分空旷。
只要不可惜自己的摩托车,耗费些油钱,总是能追上的。
但是,与付出的代价相比,一两只野鸡实在是太不划算了。
除了刚成年的毛头小子,愿意干那种傻事儿的人不多。
不过,古时候有种说法,叫“天上龙肉地上驴肉”,有些人说,所谓的龙肉其实就是锦鸡肉。
见他费劲巴拉的提着这玩意儿给自己送过来,王承舟立刻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这是提醒自己给他母亲治眼睛呢。
杨二龙这人性子古怪,估计是害怕直接催促,惹烦了自己,所以,才一声不吭的送来只野鸡。
这份儿卑微的心思着实让人感动。
不知道受了多少白眼儿,求人的时候,才学得如此谨小慎微。
当即,心里多少有点儿可怜他。
但是,也不能挑明,免得伤了他的自尊心。
只是笑着推了回去,随口道:
“二龙,这我可不能要。”
“野鸡可是稀罕物,不太好抓,你费了那么大的劲,凭白让我吃了算什么?”
“兄弟不是这样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