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想了我就立即做,我先把张小娟提供的几个负责人的电话的通讯记录先调了出来。然后和中间人的电话记录进行数据碰撞,但结果差强人意,除了一类的号码,没有任何重合的联系人。
这让我想到中间人用于联络打手的电话一定是专卡专用,那么他联系雇主的电话也会是专用的手机。这样从通讯记录的数据碰撞很难有结果,因为这伙人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指望一种数据很难会有结果。
当然行动技术部门比我们调取数据方便,而且还可以监听和获取通话内容和信息内容。因此他们要是认真做,要挖出这个人其实并不难。
但是关口就是行动技术部门要应付的事情太多了,而且我们山阳的这起案件未必是他们的优先级。因此他们会不会穷尽手段的进行挖掘就要打上个问号了。
我们大队短时间还是得指望我们的数据碰撞,毕竟我们中队是亲生儿子,做什么肯定更加全心全意。
接着我想到,这伙人替人消灾解难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钱吗?其他的东西可以隐藏,在钱上一定会露出马脚。
于是我就把几个人拥有的全部银行卡都调取了出来,包括他们的交易记录。
通过仔细比对,我发现案发后,这场子的老板往一张银行卡转了一笔两万的钱。而且这钱的银行卡号的拥有人信息被我调取出来,经过对卡号主人在山阳的轨迹分析。
我发现这个人在山阳的居住证是去年的,已经注销半年多了。其他在山阳的旅馆住宿记录很少,特别是最近的,倒是在稽山的数据很多。
有一点特别引起我的注意,就是这家伙在我们案件案发后第二天就买了去往广州的机票,后来就没有在我们省的数据了。这就有些不对劲了,时间上也过于巧合。
于是我把这个人的身份信息调取出来,还特意把他的身份证照片,以及居住证照片都调取出来。
我把照片交给重案中队的兄弟,让他们拿了照片去给那几个打手辨认,只要这些打手见过这个人,我们就可以认定这个交易中间人的身份。
果然没有出我的分析,几个打手经过辨认都确认了这个人就是联系他们去打人的中间人。
而且事后的尾款也是这个人给的现金,接着这个人就失联了,他们也不知道去哪里了。
确定了这个交易中间人的身份,再结合银行的转账记录,那么这个场子老板雇凶作案的可能性就大大提高了。
事情进展到这一步,我立即去向吕队长作了汇报,吕队长一听也是非常重视。拉着我就直接去了我们大队长那边,把我们调查到的线索作详细汇报。
其实大队领导已经通过重案中队知道了这一情况,但是他们还是想听听我们调查的过程。同时领导并不知道元凶是谁,我们也不会贸然把线索透露给重案中队。
大队长对我们非常客气,毕竟这从局长把压力给足以后,尽管大队领导天天催促行动技术部门,可是得到的结果总是正在调查,有结果会第一时间反馈。
大队领导正在琢磨要不要动用私人关系去行动技术部门活动,好让他们优先替我们查一查,好应付局长这边的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