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杰心里嘀咕一声,提醒道:“别噎着了,喝口汤。”
“嗯,好。”
秘客应了一声,拿起勺子就喝了一口,马上感叹道,
“我可以向上帝发誓,这绝对是我喝过最鲜美的汤了。
史密斯,你真是一个天才!”
“呵,用不着给我戴高帽子,只要你喜欢就好。”
李杰说完转身进入厨房重新做了一份,再次出来的时候看到秘客正在舔手指。
肉夹馍和鸡血泡已经全都进入到了秘客的肚子里,她意犹未尽地说:
“史密斯,刚才那个饼夹肉真的是太美味了。
说起来那是什么肉?我以前好像从来没有吃过。”
“猪头肉。”
李杰说着先咬了一口肉夹馍,免得待会又被秘客给抢走了。
“猪头肉!?”
秘客嘴角抽了一下,
“史密斯,你一定是在和我开玩笑,对吧?
猪头肉只不过是一个名字,并不是真的猪头做出来的肉,对吧?”
李杰又咬了一口肉夹馍:“很遗憾,你说的非常正确,它确实是用猪头卤出来的。”
“上帝呀,我。。。。。。我刚才都干了什么?我竟然吃了猪头肉?”
秘客一脸懊悔地叫道。
“秘客,你该不会信教不能吃猪头肉吧?”
李杰询问。
“那倒不是,只是我以前从来没有吃过猪头肉。
你知道的,我们甚至不怎么吃猪肉,更别说是猪头了。”
秘客摇晃着脑袋讲道。
“哦,那就没有什么问题。
你要再来一口吗?”
李杰故意将自己咬了两个的肉夹馍递了过去。
老实说,肉夹馍对秘客来说确实是难得的美味,她本来还想吃一个的,可在得知里面夹的是猪头肉之后。
脑子里面就会浮现出满是污渍的猪脑袋画面来,胃里面跟着一阵翻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