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虽然好,但是省城什么样子,他们都不知道,王一城不想去,也是正常的。特别是一些岁数大的,就更能理解了。不过他们是不知道,这话都是王一城胡说八道的推脱。
等几个月后,大家才知道,什么故土难离,这小子就是放屁。
纯纯的放屁,该走的时候,真是一点也犹豫。
就是一个忽悠老年人的混小子。
但是这个时候还不是几个月后,大家还是相信王一城这个话的。不过倒是很多人为他可惜。
“你媳妇儿多好的人,再说做领导,以后也是个帮衬,你家孩子都大了啊。以后就是工作也有个门路啊。”
王一城立刻严肃说:“就算是我们没有离婚,洪月新也不是那种以权谋私的人。该怎么样就怎么样,她可从来不是谋私利的人,如果是,当初小铮就不会被绑架了。你们说这样的话可不对。”
王一城这话一说,大家都默默的点头。
倒是认可洪月新的人品。
在大家的心里,洪月新的人品可比小五子强。
“那你们离婚,你这是要回来住?城里的房子是收回还是……”
王一城:“我们在公社的房子已经被洪月新交费买断了,已经改成了我的名字,我们父女住惯了,就不回来了。小铮也暂时不走,他会在这边读完这学期,等下学期开学之前再回省城。”
“什么!”
“她分的房子不要了给你了?”
“啊这……这娘们就是败家啊。”
“这咋舍得的啊。”
大家议论纷纷。
再看王一城,眼神多了很多的意味深长。这小子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能耐啊,离婚竟然还能得到一栋房子,这合理吗?大家在想这货结婚的时候惯常是从女方那里占便宜,一个个看他的眼神,多了几分鄙夷。
嗯,其实更多是隐隐的羡慕。
这好事儿,谁不想要啊。
他们恨吃软饭的,但是更恨得了便宜的不是自己。
王一城被人拉着一通叭叭叭,他差不多该说的也说了,这才推辞两句往家走。
其实吧,这个房子本来是要给宝丫的,但是就在换名字的时候,王一城犹豫了一下,还是写成了自己的名字。不是他不舍得给闺女,而是不想麻烦。
这公社屁大点事儿都能流传,一点点小事儿别说宣传的人尽皆知,就连公社的耗子都能知道。如果这名字改成宝丫,那么一定会传出去,王一城觉得这就不妥帖了。
他闺女今年十四了,在他眼里还是个小孩儿,但是村里二十来岁结婚的可不少。十四岁其实也不算是很小的姑娘,有的早熟一点的,这个年纪都偷偷处对象了。
所以王一城可不敢说十四岁就是小孩子,他闺女如果有房子被传出去,保不齐就有人奔着房子来了。他是相信自家闺女是个聪明的女孩儿,但是就怕遇见坏心眼算计的。
王一城思来想去真是觉得不放心,因此还是跟孩子说了一下,这房子暂时还是写他的名字。虽说他也就这么一个女儿,但是总归还是不一样的。
这写的他的名字,他领着闺女住着,本地又没有陪嫁房子的习俗,所以大家默认这房子只是王一城的。
王一城的想法是得到洪月新他们的认可的,洪月新是见识过渣男的。她的第一任丈夫不就是这样的人?奔着她家的条件来,以至于改变了她的人生。
“年纪小的孩子,遇到甜言蜜语可能就被忽悠了,你这么做也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