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野垂下眼眸,伸出冷白的手将那颗宝石拿起来,亲自镶嵌至银色的项链里。
那枚项链散发着最美丽的光芒,周身贴满了钻石,与那些上流社会拍卖行里的一模一样,随便扔出去都能拍出高价。
身后有人问他:“这真好看,需要联系老板卖掉吗?”
方野抬眸,看着眼前幽深的矿洞,低语:“这个不卖,剩下的都卖了。”
他揉了揉疲惫的眉眼。
周围的黄沙被风一吹,就飘落到各个地方,桌子上每隔几分钟都会敷上一层厚厚的泥沙。
许多人都不愿意踏入这里,生怕染上令人畏惧的痨病。
北城现在还是白天,这里已经跨进了黑夜。
刚下了飞机。
他就走进这片贫瘠的土地。
最开始的时候,就是在这片脏污的泥水里,让他找到一丝翻身的可能性。
他吸纳了许多方的投资,去开发这里。
成,他就再也不缺与人搏斗的资本。
败,他随时都有可能因为欠下巨额债款,被人逼到困境。
这枚鸽子血,足足有半个拇指那样大。
是这两年他寻到的最漂亮的一颗。
他几乎是刚刚看见,就决定留下来。
他记得很小的时候。
女孩拥有一颗塑料质地的红宝石戒指,是胡清梅买杯子时附赠的玩具,少女当成了宝贝一样爱惜,成天带在手上跟他玩过家家游戏。
后来那枚戒指不知道被谁偷走了。
她哭的特别伤心。
年少的他曾答应过她,等长大了,一定还她一个最漂亮的戒指。
女孩这才停止了哭闹,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说:“哥哥送了我戒指,那哥哥要做我的丈夫吗?”
五岁不到的孩子,哪里懂得丈夫这个词汇的含义。
只不过是见过大院里有人嫁娶,交换戒指以后,成为了相守的夫妻。
但快七岁的他却明白婚姻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