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名曰:罗夏。
哥谭远郊,阿卡姆疯人院。
那些原本想要逃出疯人院的罪犯们,此刻却都老老实实地待在医院里。
他们脸上也不再有往日的癫狂和躁动,反而透露出一种出奇的平静。
哪怕医生宣布他们已经可以离开,这些曾经试图冲破牢笼的人们,现在却似乎对外面的世界失去了兴趣。
病房里,罪犯们或坐或立,并不约而同地凝视着其中一位身影。
“小丑,外面来了个猛男,我们…哥谭需要你。”
只见,那人头发蓬乱,脸上涂抹着一层白色化妆品,眼睛凹陷,被厚厚的黑色眼线包围,牙齿发黄。
一道红色的笑容笨拙地画在嘴和脸颊上,遮盖了其面部的疤痕。
他含糊不清地嘟囔着嘴,似乎嘴巴里一直含着什么东西。
“噢,唱白脸的下场了么,也该唱红脸的登场了。”
小丑语气淡然,仿佛这世间的一切都无法在他心中泛起一丝涟漪。
“是时候了。”他自言自语道。
一众疯人院罪犯们,急切地追问道:“什么?”
“我们那位市长大人,已经忘记了初衷,是时候去找他了。”
在小丑眼中,哥谭真正的守护者并非那位大名鼎鼎的蝙蝠侠,而是曾经与他一同被囚禁在疯人院的企鹅人。
同样,哥谭的灵魂属于企鹅,属于小丑。。。
属于那些道貌岸然的上流社会人士,属于为非作歹的街边混混,属于阿卡姆的疯子们。
他们,才是这座城市的灵魂所在。
哥谭反派人均男主,就戈登一个男二,蝙蝠侠顶多算个男三。
小丑知道,假如罪犯残忍杀害了一家人,蝙蝠侠会把罪犯送进监狱。
或者像曾经对待他们这样,关进阿卡姆疯人院。
而外面的罗夏,只会有一种处理方式:以命偿命。
“这样才好玩嘛。”
当即,他拨通了企鹅人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