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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一章此乃神来之笔也(第3页)

目的地很明确,是和蜀中犍为郡接壤的,江阳郡的汉安城!

难道此狡狐,将欲攻打蜀中乎?

庞统得到消息,当即就捏起了胡须。然后,便露出了苦笑。

也对,毕竟蜀中对比汉中而言,树起马家军的旗帜,时间尚短。根基不稳,人心亦然不稳,不趁着大胜来攻,岂不是坐失良机!

不过呢,奇怪的是,狡狐是只带着亲卫部曲而来的,并没有大规模的曹军随行。

难道彼狡狐,又要玩什么诡道邪!

庞统猜不透,也不想再去猜。

当即,就将蜀中各地的兵卒都尽可能的调来,以不变应万变。

有些亏,吃过一次就够了,不是吗?

好嘛,他这次,又一次白费了功夫。

狡狐陈恒,是来找他的没错,但不是来攻伐,而是来做个交易。

准确的来说,是想交换俘虏。

用吴兰,换刘璋的长子,刘循。还是让庞统不得不换的那种。

因为狡狐让黄忠用箭矢带去的布帛上,还有一句士元若是不想交换,某就亲率大军,来试试能不能进成都城请!

蜀中如今,若是和曹军大战,胜负有几分?

庞统知道答案。

他还知道,一旦狡狐率兵来攻蜀中,那么,关中的夏侯渊肯定也会策应,出兵陇右让马超无法调兵回来支援!

好吧,换吧。

至少换回来了吴兰,还能让这些降将,更忠于马家军。至于换了以后,狡狐还会不会继续进攻,那就再说吧!

出乎预料的,以狡诈阴狠著称于世的陈恒,在交换完俘虏了以后,又行色匆匆的,赶去南阳郡了。据说是,朝廷有诏令到了南阳。

反正就是,走的干脆利索,不带走半片云彩的那种。

嗯,就是将刘循扔到法正麾下时,让法正叹服了一句,“大善!将军此举,犹如神来之笔!正,不如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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