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现在开服装店的人越来越多,竞争很激烈,服装生意确实不太好做了。
听说花园广场正在修建地下广场。
等地下广场修好了,去那里游玩购物的人会更多。
到那时候,恐怕大姐这个服装店的生意会更冷清,也只能够挣个年吃年用。
那立文劝她:“再开两年再说,最起码现在一年吃喝钱挣出来了。
过两年要是不行了。再考虑转行。”
“嗯,我也是这样想的。”
那立思点头,忽然她又说道。
“不然我也改个水果捞?”
那立文:纳尼?
你这是要和我抢生意?
所幸大姐也只是说说而已,并没有付诸行动。
那立思去了一次羊城进回许多高档女式套裙,销量很好。
她现在几乎每月都要跑一趟羊城去进货,顺便也考察一下港风流行趋势。
那立思爱美,审美眼光也颇高。她选的服饰几乎都是独树一帜,很受顾客的欢迎。
那立文现在穿的衣服,大多出自丽思服装店。
这些服装都是大姐强塞给她,让她穿的。
那立思就见不得她穿休闲装,说休闲装一点档次都没有。
那立文心说:你懂什么呀!
二十一世纪有个流行语:穷穿貂,富穿棉,大款才穿休闲。
可是,那立文拗不过素有强迫症的大姐,只得不情不愿地穿上套裙,再配一双高跟鞋,磨得脚趾头疼。
她就不明白了,女人干嘛要用高跟鞋来折磨自己?
后来,她看了一本世界历史书,才知道高跟鞋是在17世纪西方男性发明的增高鞋,还是在贵族圈中流行的。
最具代表性人物便是路易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