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两任发妻,诈骗保险金额高达一千四百万台币。 杀人罪与骗保罪均被判死刑,但是陈瑞钦在被抓获之前自首,符合自首条件,最后台湾最高法院判陈瑞钦20年有期徒刑,剥夺公权10年。 但是这个判决在当时的台湾引起了公愤,纷纷都认为法院应该判陈瑞钦死刑。 于是在2011年2月10号台湾最高法院终审了陈瑞钦的最后一桩命案,法官认为陈瑞钦罪无可恕,应该被判死刑。 台湾法务部长曾勇夫在2013年4月17号批准了处死陈瑞钦的死刑执行令,并于2013年4月19日在台中枪决。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这是修了多久才能做一世的夫妻啊,可是陈瑞钦不但不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缘分,反而为了钱将自己的结发妻子残忍杀害。 还有陈瑞钦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