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李察确实有些好奇菲利普斯在看什么。
………………
又过了大约一个小时。
李察把关键段落抄完,合上笔记本。
手腕实在太酸了,再写下去笔迹会变形,影响日后辨认。
他站起来伸了个懒腰,骨节响了好几声,在安静的二楼回廊里显得格外清楚。
远处一排书架的尽头,菲利普斯正靠在窗台上。
茶杯搁在窗台上,书摊开在膝盖上,姿势和一小时前几乎没变过。
李察走过去的时候,不自觉地瞥了一眼他书上的内容。
拉丁文,诗体排列,每行左端参差不齐,这是六音步的节律断行方式。
维吉尔的《埃涅阿斯纪》,蒙塔古在西塞罗杯引用的那部古罗马史诗。
菲利普斯大概注意到了他的视线,抬起头来。
“你认得?”
“维吉尔写的,当然读过。”李察说。
“嗯。”菲利普斯用拇指在书页上划了一下:
“蒙塔古在台上念的那段,其实是最表面的一层。”
他把书翻回前面几十页,指了指某一段:
“整部《埃涅阿斯纪》真正有意思的地方,不在那句宽恕降服者,征伐骄傲者。”
“那在哪里?”李察问。
菲利普斯把书页翻到第六卷:“你读过第六卷吗?”
“我读过全本。”
“那你应该记得,埃涅阿斯在冥界见到了自己的父亲安喀塞斯。”
“嗯,安喀塞斯在冥界的福地等着他。”
“对。”菲利普斯把茶杯从窗台上端起来,喝了一口。
茶面没什么热气,大概已经放凉很久了,但他喝得面不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