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多的离谱。
闹得越大。
上头肯定不会不管不顾,必然会有人下来调查。
审判长,也就是这个案件的主审官,没有任何表情,只是沉声道:“我们都按照规章制度来判决,没有任何包庇他人,就算上头下来调查,身正不怕影子斜。”
那工作人员欲言又止。
最后只是苦笑一声,没有回复。
行吧。
你是审判长,你是法院院长,你说了算。
工作人员说:“审判长,案件记录文稿,已经全部修正完毕,要不要发布?”
按照规章制度来说。
除了某些特殊的案件外,都是需要在全国法院官网公布。
但这次的案件。
吴庸全程没有说话,更准确来说,是不允许说话。
理由就是,吴庸不是律师,没有律师证。
所以,全部都是对方的辩护律师在说话。
这份案件过程的记录,要是发出去,怕是又会引起滔天骇浪。
谁都知道吴庸嘴巴功了得?
限制说话。
这不就相当于,对面说什么就是什么?
审判长说:“发。”
“可是……”
“可是什么?”
“这要是发出去,咱们……”
审判长却是丝毫不在意道:“根据条规,原告方倘若与案件纠缠过深,便会陷入主观意识过多,因此必须要有辩护律师在,或是有辩护资格的律师证件等。”
工作人员苦笑一声,是有这么条法规。
可问题,这条法规是针对某些自身就存在较大争议,或是有污点的人。
至于吴庸……
如果硬是要往身上扣的话,也的确勉强算得上……
算了。
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