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是人质要给女服务员行苟且之事,匪徒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
显然,这更说不通。
哪怕匪徒拿了人质给的好处,也应该去楼上的房间,不会来到处都是油污,而且有很多人的厨房,更加别说用来堆放杂物的后厨。那里面十分狭窄,做什么都不方便,更别说是那种事。
人质需要有多粗的神经,才会通过匪徒去找女服务员做皮肉交易?
此外,小头目的举动让桌子这边的两名匪徒提高了警惕,都注意到了戈武,以及朝后厨走去的女服务员与人质。
戈武没再犹豫。
在小头目关上冰箱门的时候,戈武拔出了手枪。
时机把握得非常好,听到冰箱门关上时发出的响声,两名小喽啰都习惯性的朝那边看了过去。
“乓”的一声非常突兀,何况是在这种紧张的氛围当中。
当然,戈武没被影响到。
“砰……”
一枪就打爆了面前那名高个子匪徒的脑袋,也就不到两米的距离,甚至不需要瞄准,把枪口转过去就行了。
实在是太近了,甚至能清楚看到飞溅而出的鲜血与脑浆。
枪声还在厨房里面回**,戈武就把枪口对转向了矮个子匪徒。
其实,在电光石火之间,矮个子匪徒已经发现危险,至少看到了戈武开枪,只不过身体没有立即做出反应。到不是匪徒的反应速度不够快,而是人类的神经系统,本身就有零点几秒的延迟。从感官发现危险,到大脑做出判断,向肢体发出指令,再到肢体执行指令怎么都需要零点二秒。这还是受过专业训练,不经过思考,依靠植物神经系统做出本能反应所需的时间。要不然,反应时间会更长。没有受过训练的,在遇到这样的突发事件时,甚至会吓得无法动弹。
矮个子匪徒没受过训练,也没有迅速做出反应。
“砰、砰、砰……”
这次,戈武连开了三枪。虽然第一枪就打中匪徒的脑袋,但是戈武看得很清楚,命中点在左侧的腮帮子上,肯定重伤了匪徒,却未必能让匪徒丧命。也正是如此,他在略微调整瞄准点之后,又连续扣了两次扳机。第二枪打在匪徒的眉心处,第三枪命中脖子,这两枪都足够的致命,能够让匪徒立即丧失活动能力。事实上,第二枪就已经击毙了匪徒,第三枪完全是多余的。
戈武使用是一把标准配备格洛克17自动手枪,只是为了提高供弹可靠性,仅在弹匣里面装了十五发子弹,比最大容量少了两发。这是有经验的射手通常采用的办法,尤其是在长时间携带的情况下,最好是减少装填数量。道理很简单,按最大数量装填子弹,托弹簧处于最大压缩状态。如果只是短时间,问题还不大。可是长时间保持最大压缩状态,托弹簧就很容易疲劳,无法产生足够的弹力,有可能出现供弹故障。也正是如此,减少装弹量是避免故障
的最佳办法。少装两发子弹的问题不大,关键时刻打不响才真要命。之前在厨房对付两名匪徒用了四发,现在击毙两名匪徒又用了四发,还剩下七发子弹。算不上充足,只不过对付站在几米外的小头目显然是绰绰有余。
电光石火之间,戈武已经把枪口调转过去。
这个时候,小头目也反应了过来。
其实,从戈武开第一枪算起,都还不到三秒钟。
小头目的第一反应不是操枪反击,而是找地方躲避,准确说是蹲下来,打算藏到冰箱旁边的角落里面。
必须得说,这是市井之徒的本能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