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里有多少人都在看着路安之一家三口。三人却旁若无人,把众人的目光当成了祝福。
宋晓琴也默默地看着这三个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人儿,不知不觉间露出了温暖的笑。她第一次觉得,这齁甜的狗粮还怪好吃的。
广省大乐园偌大的露天观众席上掌声经久不息,是在为刚刚的歌,也是在为这么多精彩的表演。
这样的热情让许多乐队都有点忐忑,害怕接不住如此热烈的气氛。
不过宋晓琴却一点不怕。
“该我上场了。”
她说着走上了舞台,踏足万众瞩目之下,就已如女王降世。她并不是对自身就如此自信——当然,她的自信本也不弱就是了。
她是对她即将要唱的歌十分自信。那首曾经在上初登场就验证成功了的歌,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酝酿,本身已具有了不低的人气。而在摇滚音乐节这样的场合中,知道这首歌的人,更是比其他地方要多。
因此她一站上舞台,就有不知道多少人欢呼起来。她的,已然是万众期待。
“晓琴的人气真高啊!”
张素馨忍不住感叹。过了这一小会儿,她的情绪已经渐渐平缓下来。毕竟刚刚那种感怀,也不过是片刻的激情而已。她虽怀念舞台,却并不留恋。
她和路安之一样通透,明白值得留恋的只有生活,以及永远会陪伴在身边的亲人。舞台上的光与热,不过是刹那的烟花而已。
路安之微微一笑,没有说话。他从张素馨的语气里明白了自己爱人情绪的变化,便已经放心了。其他的一切,都是小事。现在无须管其他的,静静欣赏晓琴的演唱就是。
“这妮子走这两步怎么这么风骚?”
温章平忍不住评价了一句,又补充说,“比我刚刚还要风骚。”他指的当然不是他之前唱时那股子骚劲儿,只是单纯说宋晓琴的状态——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
而路安之听到温章平的话,却说道:“还不够风骚。”
温章平问:“还要怎么风骚啊?!”
路安之没有说话。
还要怎么风骚,当下当然不可说。
难道他要告诉这里的人曾经前世里的牙叔是怎样戴着红领巾穿着白裤头脖子上再挂一条白毛巾把演唱会变成盛世大澡堂?如果他说了的话,回头宋晓琴知道了,还不一板砖拍死自己。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萤火虫乐队的鼓手史高治·拉扎当下敲起了节奏鲜明的鼓点。这鼓点一出,不用别的声音出来,就直接引爆了看台。无数的观众欢呼起来,尖叫声此起彼伏。
其他乐器相继奏响,也压不住台下观众们的叫闹。
宋晓琴把话筒拿在了手中,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晃动着身体。在后台的路安之看来,这女人的表现力比起前世斜握话筒把整个舞台当成自家澡堂的牙叔来当然差了点意思。但那些观众们却不觉得。后台里的其他人也都不觉得。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
观众们也已如曾经在上的那些观众一般,拍起了手,跺起了脚。人山人海的广省大乐园根本不是央台演出厅里那小小的室内舞台所能比的,整齐划一的拍手和跺脚,此刻在人们听起来却是如此的震撼人心,以至于让台下所有的人都被感染,哪怕是本来放不开的观众,也忍不住加入了其中。
“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咚咚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