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的利诱下。
温小玲最终还是没能扛住。
她被带进了一间小屋里,面对着摄影师猥琐的目光,褪去了身上所有的衣服,在相机的闪光灯中,将一个女孩子最宝贵的东西留了下来。
她的借贷金额是一万。
到手是八千。
按照借贷公司的话,说这两千就是利息,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所有的钱还清,不会额外再收取另外的费用了。
虽然这个利息并不算低。
可是捏着这“巨款”,温小玲哪里还想那么多啊?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
她就过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
买了手机,买了衣服,买了包包,平时的花钱,也大手大脚了起来。
八千虽然很多,但是根本经不起挥霍,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八千块钱就没了。
再次陷入“贫困”的温小玲。
又一次找到了借贷公司,她这一次,想要再借五千块。
这一次的要求不是照片,而是录像,需要温小玲在DV机的前面,按照摄影师的要求,摆出一些很私密的动作来。
温小玲还是答应了。
就这样,一步一步,堕入了金钱的深渊中。
签订的还款时间是一年。
可是,仅仅两个月之后,借贷公司就开始催债了,并且拿着那些照片和视频威胁她,如果在要求的时间内,不能把钱给还出来的话,那这些东西,他们就会公布出去,到时候,温小玲就没办法做人了。
当然,对方还提出了另外一种还款模式,那就是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去上班,所谓的上班,其实说白了,就是出卖自己的肉体。
温小玲虽然用钱的时候没有理智。
但是面对这样的情况,她还是清醒的。
她知道,只要自己一旦答应,那这辈子就是灭顶之灾,再也过不上什么清白的人生了。
在一次催债的人到学校找她的时候,她明确拒绝了,并且告诉他们,这么做是违法的,她要去派出所报案抓他们。
那一次,催债的人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悻悻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