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彭欢是其中的中心人物,他长得帅,出手也大方,总能轻易地泡到最漂亮的美眉。
但他一直都没能搞定姜芬芳。
姜芬芳脱了外套,露出里面的吊带衫和热裤,她道:“我去下面玩一圈,你们先喝。”
她如一只鱼,游入了扭动的人群里,随着鼓点舞动。混乱、浑浊、空气里仿佛弥漫着一种堕落的气息。男男女女们长相不同,却有相似的,迷离又放纵的表情。
她呼出一口气,鼓噪的音乐,仿佛瞬间就在大脑中模糊掉了,四周寂静下来,她专心致志的,一张脸,一张脸的搜寻。
不是,也不是,仍然不是……
随着一曲一曲劲爆的音乐,时间轻而快地滑向午夜,她却什么都没找到。
带着失望,和满身的湿腻的汗水,姜芬芳走到包厢门口,刚想进去,就听见里面的人在喊。
“玩不起就别出来玩!”
然后是杠头的声音,带着醉意和慌张,他道:“哥,哥,我真喝不了了!”
“那就讲啊!把你当时写的情书讲出来给我们听听!”
“什么情书啊!那叫情诗!”
姜芬芳推开门,发现杠头被几个人摁在座位上,其中一个人正在往他嘴里灌酒。他向姜芬芳投来求助的目光。
姜芬芳却没有看他,她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新来的几个男人。
他们应该是路过,见到了认识的人就进来打招呼,整体年龄比彭欢一行人大了不少,脸已经因为酒色而松弛,每个人都显得满脸横肉。
其中一个男人,穿了件印着骷髅头的T恤衫,露出的手臂上,文着一条青龙,上面有三道凸起的疤痕。
彭欢站起身来,道:“我给你介绍一下啊,这是我理发店的同事,芬芳,这是……”
“野猪哥。”
姜芬芳露出一个笑容来,道:“我老去他那上网。”
野猪随便打量了她一下,冷淡道:“对,我有印象,我儿子喜欢跟她玩。”
知道他就是当年那个男人之后,姜芬芳连去了半个月网吧。
她知道他叫朱丰,别人叫他野猪哥,是在这附近混的大哥,走哪都有一群小弟前呼后拥。
他大概一周会去一两次网吧,只要一来,里屋就摆上麻将桌,常年有七八个狐朋狗友在打牌。
她找不到他落单时刻。
但在跟踪他的时候,她发现,他是彭欢一样,是本地的拆迁户。他们都喜欢去这家叫金时代的老店。
——这就是她接近彭欢的原因。
野猪很明显对她没兴趣。
他喝多了,就想找乐子。
他转向杠头,醉醺醺地笑道:“怎么样杠哥?情诗想起来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