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于骨骼分明,甚至是膈手的。
何长宜却像是什么都没感觉到,平静地说:“走吧。”
顿了顿,她又说:“你也该回家了。”
阿列克谢没有说话,反手抓住了何长宜的手,用力到生疼。
他们一同走进了久违的光明。
公寓楼。
今天是尼古拉留守看家,爆裂的摇滚乐声挤出砖缝,肆无忌惮地冲着路过每一个人的耳膜扇耳光。
尼古拉看上去似乎在专心欣赏音乐,然而当大门的门锁发出轻微的转动声时,他拎起枪,悄无声息地走到了门边,侧身透过猫眼向外看去——
哦,原来是解……等等,在他身后的是老板!
尼古拉放下枪,欢快地打开了门,露出一副小狗似的笑脸,看上去简直和一旁摇尾巴的黑狗一模一样。
但今天回来的不止有他们两人。
一位陌生的西装客人。
他走在最后,微微低头,带着眼镜,看不清神色。
但莫名的,尼古拉觉得这个人有点讨厌,明明他甚至都没看清对方的脸。
客人走到门边,却不急着进来,听了听屋内传出的狂躁音乐,又看了一眼没来得及收起憨笑的尼古拉。
然后,他扯了扯嘴角。
“糟糕的品味。”
尼古拉:……?
这个无礼的家伙,他们甚至今天才是第一次见面!
客人泰然自若地穿过大门,不紧不慢地走进屋内。而尼古拉看向对方的背影,突然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袭上心头。
“……阿列克谢?”
客人的脚步顿了一下。
于是尼古拉彻底笃定,条件反射般地骂道:
“该死的,又是你,阿列克谢,你这个不懂欣赏音乐的家伙!”
客人没有回头,发出一声可恶至极的嗤笑。
“真高兴你没变,那些应该被扔到垃圾堆里的专辑还能找到买家,歌手应该感谢你的慷慨。哦对了,现在你欠的钱还清了吗?还是说,你决定为音乐彻底奉献一切,比如说,你的肉|体?”
他侧过身,刻薄地打量了一下尼古拉。
“虽然看上去并不怎么值钱。你真的能卖出去吗?”
尼古拉大怒,挥舞着拳头就冲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