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受到的是气味。
——怪味扑面而来。
浓厚的血味附在古朴大气的雕木家具上面,将木头味道染成腥味,表面泛着若隐若现的红。
弥什和李豫成同时捂住鼻子,抬眼望房内望去。
映入眼帘的是满室血红。
刚刚女人行走带来的点滴血液,汇成一条完整的轨迹,她先从床上挣扎起来,然后走到窗边,朝李豫成吐出一口虫卵后,又跟没事人一样走回床上躺着了。
弥什抬脚就要往床边走去,却被李豫成抓住了手腕。
“别,我过去。”
李豫成一副壮士断腕的悲痛表情,说:“人是我带进来的,如果出了意外,应该由我担着。”
弥什挑眉。
虽然李豫成后期长成油腻又爱跳脚,但不得不说,他的原生性格真的很好。
作为堂堂的皇子,李豫成没有高高在上的姿态,将自己和普通人摆在同一位置。
就像现在,他拉开无限流玩家弥什,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毅然决然地顶上去了。
…就是他手指颤抖得厉害,不知道的,还以为古代就有帕金森综合症了。
李豫成走到床边,探头朝中央的女人望了一眼。
女人安详地躺在床中间,满身满脸都是血污,皮肤上的洞倒是消失了。仿佛一切只是幻想,她只是一个出血量巨大的重症患者罢了。
李豫成看着床上的女人,傻眼了:“好像没…”
话还没说完,女人忽然睁开双眼,用尽全身力气盯着李豫成。
她露出友善的诡异笑容,冲着李豫成的脸,语气平静地说:“是殿下救了我,是吗?”
…
…
李豫成狠狠抖了一下。
弥什明白李豫成的害怕,刚刚还如同行尸走肉的恶鬼,一转眼就跟个正常人一样笑着说话,这种感觉就好像看到一朵巨大的、打着电光的乌云靠近,却不知道是否会下暴风雨的担心。
而且一个正常人流了那么多血,怎么可能还跟个没事人一样,说话气息平稳得不像话。
李豫成就是意识到这一点,才像失魂一样木在原地,放在身侧的双手抖得不停。
女人见李豫成没回答,居然从床上软软地坐起来,柔似无骨:“殿下救了我,我一定要报答你。”
吓得李豫成逃一样地跳开了:“不用不用,我就是顺便搭把手。而且救你的人不是我,是太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