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榆树村虽然叫村,容易给人很小很封闭的印象,但实辖面积其实非常大。
一个村里还要分好几个大队,不同队之间耕地会有交杂,住处却相隔很远,基本不交流。
说是村里人,准确来说应该是队里人,村里人默认的同村概念,其实是同队。
要是想避免周家的后续麻烦,叶奚青其实可以考虑转队。
但在周家所处的这个队里,叶奚青作为外来媳妇都是客场作战。
更不用提更陌生的其它队,她决定就在这块地待着。
这个队里姓周姓王的最多,也有三家姓成。
周王杂居,成家单崩出来一块,叶奚青就和成家做交易。
等到晚上吃过饭,一家子都在的时候,叶奚青抱着孩子去成老二家商量换地的事。
兔子不吃窝边草,再怎么样,一个大队的人也不会通婚。
不同姓间没有实在亲戚,但因为一直住着,也论资排起了辈。
叶奚青亲自登门,开口直奔主题。
“二哥、二嫂,我啥情况你们也知道,和老周家离婚了,手里还有两亩地压他们手里。”
“那老周家,什么人,大家都知道,不要脸的,就喜欢多吃多占,在他们旁边种地,我都害怕他们给我使坏。”
“我一个孤儿寡母的,也干不过他们一大家子,就给你们种吧,换你们两亩垄头地。”
“这个村,我觉得没有好人,就你们老成家人实在。”
“以后我在你们旁边,跟你们结个邻居行不?”
成老二家一听:还有这好事?
叶奚青作为现代人,有时代信息差,知道以后农田基础设施会越来越先进,种田收割都自动化了,更不要说浇水这种小事,再没有所谓水浇地旱垄地概念。
但这个年代的人不能预测未来,在他们眼里这就是占很大便宜的事,乐不颠就同意了。
叶奚青有了新的合作伙伴,当然要带着去周家要地,她不仅要那二亩死地,也要地上现长的庄稼。
这下周家只要不是脑子被驴踢了,就知道叶奚青是真心实意离婚,要从他家分东西。
从已有的财产上动刀子,那肯定和刮肉一样疼,但那二亩地说到底还真是鲍香巧和她孩子的。
取消集体经营后,每个人其实都是有地的,连鲍香巧女儿生的巧,赶到分田前出生都有一亩地。
但按照惯例,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每个人仅作为分地计数,除了兄弟分家时会算细账,其它时候不会,都是默认一家共有财产。
现在叶奚青又额外开辟了一条新道路,那就是媳妇离婚。
在此之前,没有人考虑过这回事,因为这世界绝大多数问题,都是本着能运行就没问题的思路运行的。
反正地是给你分了,那能不能落实,不就是你自己的事吗。
法律也没逼着你出嫁,也没逼着你离婚,你自己乐意两头倒,两头都没的啊。
自己愿意的事,怎么还能怨别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