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原著作者强烈反对才作罢。
如果真让他搭成了,一百万的景要是不报个一千万,都对不起这番折腾。
现在伊拉克人这么着急,只怕这片子也有问题。
路菲菲猜想他会不会也要搞阴阳合同,明面说给一千万营销费,其实只给十万,走个账,黑钱就白了?
奇怪的是,伊拉克人并没有这么做,他在咬着牙答应付全款之后,给出的合同金额就是要支付的金额。
这反而让路菲菲感到有些意外,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想太多了。
签约的时候,电影连大纲都没有。
一个星期后,营销费用到账,路菲菲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关心了一下电影进度,发现电影已经拍一半了。
港片历史上有四天就拍完的《豪门夜宴》,有七天拍完的《古惑仔》,还有二十七天拍完的《东成西就》。
但那些片子都没那么讲究,图一乐完事。
伊拉克人明明说的是奔着拿奖去的。
路菲菲对此感到十分困惑:你们说的奖……是什么奖?不会是哪个小区业主委员会组织的电影节大奖吧?
这事过于反常,t路菲菲已经脑补出了一个惊天大案。
虽然她已经拿到了钱,但是,她还是决定去查查,不然,万一被他们牵连,那还是挺冤的。
路菲菲就用这个伊拉克人的名字在网上随便搜了一下,果然发现,此人的名字在英国被提起诉讼。
为了防止是同名同姓造成的误会,路菲菲又仔细调查了一下。
应该就是他了,被提起诉讼的第二天,这个伊拉克人就来到中国找她。
英国对拍摄电影给了很多政策优惠,税务支持,伊拉克人的团伙以拍摄电影为由,搞了很多钱进进出出,却没有一英镑是落在拍摄上的,于是被提起诉讼。
从现在到上庭之间的这段时间,他们的人身自由没有受到限制。
路菲菲大概能猜到发生了什么事,应该是想在上庭之前,拍紧时间好歹拍一部出来,这样就不能说他们利用拍摄优惠却不拍电影。
说想拿奖,应该也是真的。
如果拍出了一部拿奖的电影,法官总不能说我们是为了脱罪而胡拍了一部出来。
路菲菲咨询了该国的法律顾问,确定他们虽然是待罪之身,但是拍电影的行为本身是合法的,所以,走正规合同的所有商业行为也是合法的,合作商不会受到牵连。
确定自己无罪之后,对电影的营销活动正常推进。
路菲菲搜了一下导演的名字,发现这个导演居然是个夜店的保镖。
……行吧,毕竟谁还没有一个导演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