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审查也需要半个月。
美术组这边画五百页要一个月。
前后加在一起要一个半月,可能会赶不上ipo了。
齐欢听说这个消息后,马上来找严凯,他告诉严凯:“根本就没有必要找出版社,现在有一个叫商用同人志的类型,根本就不用申请版号。”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齐欢打开晋江文学城的囧囧商城,在里面有很多作者的小说正在销售。
而这些小说无一例外都是竖版繁体。
因为出版社都是台湾的,不需要审查,不需要版号,只要给钱就出。
贵是真的贵,一本小说拆成了四本出版,每本六万多字,一本四十五块钱。
二十五万字的小说要一百八十块钱。
但是,买得人很多,不少书的销量都在两万册以上。
齐欢告诉严凯:“我们也可以找台湾的出版社帮我们出,在大陆销售,一点问题都没有。”
有理、有据。
而且,齐欢还说,所谓台湾出版社出,也不是真的要从台湾运过来,有的是路子可以绕t开,能把审查、修改的时间节约下来。
要不是上次周边伞出了大事,严凯肯定当即拍板同意了。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强,用在严凯身上是非常合适的。
他没有马上做决定,而是把齐欢这个主意转达给路菲菲,让她酌情考虑一下风险与收益。
路菲菲觉得这事很不靠谱,甚至可以说非常危险。
她是见证过写小黄文判十年的全过程和深度分析的人。
十年的量刑依据是“非法出版并获利”,而不仅仅是写小黄文。
年对于非法出版确实管得还不够严,但也只是针对于个人行为,不够严。
囧囧商城的具体操作流程,是每个作者自己觉得自己的读者数量够多,她们申请印刷“商业个人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囧囧商城是个印刷厂,出版获利是各个作者自己的个人行为,并不是晋江这个公司在搞,获利金额一分摊,就非常小,不足以判刑,甚至有关部门都懒得花时间去抓。
但是,如果乐游原要这么做,那就妥妥的是“有组织的非法出版并获利了”,严凯必须得进去,她做为经手人,大概率也跑不掉。
路菲菲把事情的严重性跟严凯说了一遍。
《资本论》说,能获利百分之三百的时候,资本家愿意上绞架。
目前看,“非法出版”这个罪名换来的利益,也就是设定集提前半个月面市,并不能确保卖它个几百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