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把剧本看完之后,威尔·史密斯合住剧本,冲着经纪人点了点头,“接下来吧,可以出演这部片子。”
“片酬他们给了两千万美元,倒是符合我的市场价,不过你可以去试着争取一下分成,争取不到就这样吧。”
“我觉得对于我来说,演这样一部作品,比那么一点分成的意义要大。”
……
在和索尼哥伦比亚谈妥之后。
顾铭主要做的就是一件事。
找律师和财务,搞懂好莱坞这边影片从海外融资所需要的流程。
想办法弄好之后,先从启明星那边融一千两百万美元。
没想到还没开始搞什么融资呢。
威尔·史密斯这边就有回复了。
可以谈。
顾铭亲自出马,以两千万美元无分成的片酬把威尔·史密斯签下。
达斯汀·霍夫曼那边也没花多少工夫,八百万美刀的片酬。
不过在签下他们两个之后,并且按照惯例提前支付了一部分片酬之后。
公司没钱了,索尼哥伦比亚先期打过来的资金也用了。
必须得尽快开始筹钱了。
要不然甚至会影响到影片筹备进度。
在弄懂了这边融资的规则后。
顾铭就返回了国内,然后给认识的影视公司老总都打了一个电话。
有中影,西影,上影这种老牌制片厂。
也有华宜这种私企,还有港岛那边的英黄。
电话内容也言简意赅。
“我在好莱坞那边筹备了一部影片,拉上了威尔·史密斯和达斯汀·霍夫曼共同主演,你们有兴趣分一波投资吗?”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