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聊了大概有半个多小时,张琴从包包里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随即对李慕道:“我该去学车了。”
李慕点点头,起身道:“那回见啰,下午我请你吃个晚饭吧,已经住进来三个多月,一个邻居都还不认识。”
“你要是觉得不好意思,就把楼上楼下,关系比较好的邻居都叫上,就当我请大家吃顿入伙饭。”
如果只请她一个人,张琴还真挺不好意思,可如果是叫上邻居的话,那就没问题了。
她欣然道:“好,下午我替你通知大家。”
两人互相留了电话,张琴便告辞离开,下楼时脚步轻快又雀跃,似乎是终于跟李慕搭上线,让她极为开心。
张琴离开后,李慕陷入沉思。
看来他以前的想法有谬误,这年头不是你想宅,就能宅得住的。
像他这样十天半个月的不出门,同样容易引起别人注意。
毕竟再宅的人,总还要吃饭,如果他长时间不出门买东西,也容易被人发现异常。
而且他还得有个正常的经济来源,既然之前应付民警时,说了自己是网络写手,那就真当个网络写手吧!
就写历史文,从大秦到现代的活了一趟,写历史文需要的历史常识,几乎无须再专门查询。
因为他随手写出来的,就是最真实的古代社会状态,需要稍稍查询的,也就是某个时代发生的某些事的细节。
成绩好不好无所谓,他可以自己多搞几个账号,充他几百万,黄金白银盟的死命砸,订阅死命买。
只要不是写得太烂,怎么也能混个大神级,甚至白金级作家。
以他的文笔和学识积累,也不可能写得太烂。
如此一来,自己的经济来源就有了。
张琴很明显的馋自己身子,他在现世可以不去搞什么波澜壮阔的大事,但过过正常人的平凡生活,却也没什么问题。
有了决定,李慕当即出门而去,他要去另开一个户头,转个几百千把万进去,当成自己的老本。
顺便他还要去买些菜,晚上请邻居吃过入伙饭,他便算是在老家彻底扎下了根。
有高要这个五星级厨师的厨艺支撑,这顿饭相信邻居们会吃得印象深刻。
……
下午四点多,张琴学完车回到家,敲开李慕家门时,李慕正在处理食材。
当她好奇的跟着李慕来到厨房,看到李慕准备的那些食材,不由目瞪口呆。
波士顿大龙虾、帝王蟹、鲍鱼、金枪鱼、松茸……全是些名贵食材。
李慕准备的这顿入伙饭,张琴最保守的估计,也得花掉上万块。
她愕然道:“只是一顿家常便饭而已,没必要那么夸张吧?”
李慕呵呵一笑,道:“开玩笑,入伙饭怎么能算家常便饭?摆酒席都不过份。”
“更何况,不这么夸张怎么体现我过人的厨艺?这顿饭的重点不在食材,而在我的手艺,你不要本末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