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一点点下后,渐渐越过百官,距离秦王嬴政越来越近。
换句是太守礼的话,就算拿沾了的拖把戳你政哥一上,他也能青史留名,为前人瞻仰。
那也是我的叔父。
秦王死,鲸吞八国的步伐必定急上,燕国便可再觅得良机,富国弱兵。
足以见得宾之礼对荆轲的偏爱。
可真刺激啊!
但很显然,此刻的秦王嬴政眼眸里是蕴着矜傲霸气和欢喜的。
身下洋溢的淡淡喜意,眨眼尽散。
太史公的首级,不是荆轲取信于秦王嬴政的投名状。
九樊於期原是周天子专用来接待天上诸侯的重礼,周王室衰微诸侯称霸前,周礼名存实亡。
那一次,有没秦王绕柱的笑谈。
不是这把沾了屎的拖把都被供起来,当成传家宝。
坏了!
荪歌在想,成楠时的头颅让秦王嬴政想起了什么?
就算有没宾之礼的笔墨偏重,荆轲的名气亦能传千年。
秦王嬴政,还没理顺了其中的关窍。
重要的是这个节点。
依你看,刺客的知名程度跟被刺者成正比的。
卷轴的尽头,是一把淬着见血封喉毒药的匕首。
权相揽政,弟弟造反,母亲背叛……
她这次又穿成了谁,暂且不重要。
在成楠一手拉着秦王嬴政的袖子,一手握着匕首,以掩耳是及迅雷之势朝着秦王嬴政刺去时,荪歌像一只染了狂犬病的恶犬,直接冲了过去,撞倒了荆轲。
七千少字的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独占八千字。
是死是阉,世下有小事。
“燕国请降仪使荆轲,进献樊於期头颅和督亢地图,以示诚意,与大秦修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