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来分钟后,点的菜陆陆续续上来。
同样等着上菜的人,看见他们点的菜视线在简月岚他们身上转了一圈后,轻声嘀咕,“这可真是败家子。”
得亏不是他的家人,不然就他们这个败家法,他得气死。
他自以为自己很小声,其实简月岚和兜兜都听见了他酸溜溜的话语。
简月岚没想着和他掰扯,没那么必要,本就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何苦起口舌之争。
妈宝男的小孩儿不行,听见这话转头奶声奶气很有礼貌问他,“叔叔,你上过学没有?”
嗯?
猝不及防被搭话的男子愣了下,才看向小孩儿,眼里欢喜闪过。
艾玛,这小娃娃长得真漂亮。
“叔叔是中师生。”
他挺了挺胸膛,很骄傲的样子。
也确实值得骄傲,要知道这个年代的中专生含金量很高。
特别是中师生,在毕业成为教师后为我国的教育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只有考不上中专,才去上高中这句话,就出自这个特殊时期。
而所有的中专中,又属中师生最有前途。
然而小孩不懂这些,他对男子的学历没兴趣,也不知道中师生和大学有什么区别。
他只知道一点——
“叔叔,你既然在上学,那你就该知道静察己过,莫论人非这个道理。”
说这话时,小孩儿面无表情,小胖脸上神情严肃。
男子,“……”
男子眼睛慢慢瞪大,看看小孩儿好似能看透人心的黑葡萄大眼睛,只觉得一股热气直奔头顶。
红晕缓缓爬上白皙的脸颊,他眼神有些发飘地站起身道,“对不起,我错了。”
“叔叔你很棒!”
小孩儿展颜一笑,笑容灿烂的就像冬日暖阳,耀眼,却不灼人。
他比了个大拇指,“我妈妈说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你是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