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秦铭伸着懒腰来到楼下时,桌上不光做好了早饭,就连刘念念整个人都化好了出门的妆容。
为了今天能给未来公婆留下个好印象,刘念念特地起了个大早,做好早饭后,就化妆去了。
她本身的底子就非常好,即便是不施粉黛,那也是个妥妥的美人坯子。
她给自己画了一个淡淡的妆容。
上身一件长领毛衣,下身一条黑色铅笔牛仔裤,勾勒出了那一双笔直的大长腿。
长发扎成了高马尾,嘴唇上涂上了淡淡的唇膏。
这副装扮给人一种清纯中透着沉稳乖巧的感觉。
这种穿衣风格,从年轻人的视角评价只有四个字:古板、保守。
可刘念念特地查过了攻略,老一辈人就喜欢的就是这种“沉稳风”,上了年纪的长辈都不喜欢自己未来的儿媳妇是个轻佻的性格。
这第一印象非常重要,所以,她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舍弃了自己习惯多年的都市美眉风,走起了“老派沉稳风”。
而且,这种打扮风格,是最匹配秦铭这种行政干部风的了。
“东西我都收拾进车里了,咱们什么时候出发?”刘念念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按理来说,一般的女孩都害怕见公婆。
第一次登门时,会紧张到手足无措,无所适从。
可刘念念不是一般人,她是个见过大场面的“人来疯”。
她连砍人都敢,难道公婆比混混和流氓更可怕不成?
“再急也得等我吃完饭再说呀。”看着比自己还要激动的刘念念,秦铭有些哭笑不得。
早已饥肠辘辘的他赶紧风卷残云般把桌上的饭菜席卷一空。
吃饱喝足后,这才带着她一块上车,调整好导航后,朝着家的方向疾驰而去。
离家的孩子,哪有不想念家乡的呢。
他已经整整一年都没回过家了,早已是归心似箭。
从三山镇到老家枫叶镇,足有四个半小时车程。
旅途漫漫,总有些无聊,贴心的刘念念担心秦铭疲劳驾驶,一直在跟他说着话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