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扭头向窗外看去。
黑人摇头晃脑地笑着,他在腰间掏出一把枪放在了桌上。
布有白色刀疤的手,按着这把枪挪去了郑非的面前。
“挑一个。”黑人说,“给我她的一只手,或者腿。”
郑非纹丝未动,他垂下眼睛,看了一眼这把手枪。
这把枪很熟悉。
「蝮蛇」。
是莱利的枪。
他们杀了金矿的人,还抢走了全部的装备。
“她们是中国人。”郑非说。
他抬起眼睛,看向亚裔男人的五官面貌:“和你一样。”
那个男人完全不被这句话中暗藏的含义感到有任何的犹豫与怜悯,他也咧嘴笑了起来。
“中国的维和部队就在内罗毕附近,他们不知道这里有中国人,但你知道。”男人眼中闪过一丝智慧占据上风的得意,“抱歉,先生,我得确保你离开这里之前和我们完完全全是一伙的。”
“哎呀——”他摸着下巴咂巴着嘴巴,“你要是去找维和部队了,这日子可真没法过了。”
“我不会。”郑非说,“上帝作证。”
“这里没有上帝,哥们儿,这里是非洲!”男人哈哈大笑起来。
他的手肘顶在桌子上指了指自己,“我们,绑架。”
他又指指郑非:“你,要她命。我们都是共犯。你不告我,我不告你。”
那根手指随着主语人称的转换在郑非与男人之间来回指来指去。
郑非撇撇嘴,他点头认同了这一番实在缜密的想法。
中国有一个古词,关于边缘团体之间要如何保持团结的秘诀。
他在西点军校时记得十分清楚。
这是投名状。
手抓过枪。
检查弹匣,上膛。
这一连贯快速的动作与郑非上膛时盯向面前黑人头领时那虎视眈眈的眼神,站在头领身后的黑人立刻举枪对准了他。
全都不傻。
郑非兀自笑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