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披风,鲜红明亮。
云层前呼后拥山峦叠起,却成了虚妄,只剩她伸出手,一只鹰啼,白色的苍鹰落在她手上。
中原女子或柔情似水,或妩媚多姿,或高贵典雅。
而她,拥有草原烈火之称呼的公主——芙洛拉。
她的美丽源于身上的自然活力,她是异域野性的生机,让男人一眼而见的征服欲。
南宫凌的眼一刻都未离开过。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女人。
芙洛拉只是低声的同苍鹰说了什么,对着他们瞥来,草原一样的深绿色眼仁淡淡的,转身回到了帐中。
兰云收回视线,擦了下嘴唇:“走吧。”
然而南宫凌却是兴奋极了:“这就是公主,比起中原的女子,真是……”
他舔了舔嘴唇:“陛下定是见过公主的画像,否则怎么会和亲,江山美人他都要,当陛下真是好!”
南宫凌想到他累死累活送荔枝的事情:“呵……倾城倾国的昭贵妃都满足不了他。”
兰云眯眼:“南宫凌!慎言。”
“你急什么,不过同我一样,为陛下鞍前马后的狗。”
“为国出征,马革裹尸的将军,在你嘴里就是陛下的狗?”
南宫凌对上他的眼:“我们南宫氏为他镇守边疆,根本回不了天兆,皇后不如一个妃子,你的父亲乃前朝虎将,如今呢,你兰氏威风吗,得到尊重了吗,嗯?”
兰云移开视线:“陛下是天下之主,不可妄议。”
“还以为你是个有血性的汉子,没想到也同朝堂上那帮文官一样,是个懦夫。”
南宫凌呸了一声,转身离开。
兰云看着他的背影,皱起了眉。
南宫凌在激怒他,南宫氏盘踞边疆几十年,这次拿了军功班师回朝,他想带着黑骑军做什么,或者会做什么呢。
陛下给他下了命令,如若南宫凌对他动手,他可斩杀。
黑骑军,陛下想要。
也对,这天下,都是陛下的。
——
一个麦色皮肤的卡塞尔奴将晚餐布置好,说着卡塞尔语:“公主,王后让我告诉你,去了天兆,不要再任性,您代表着卡塞尔与天兆的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