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覆盖着大大小小的,已经愈合的挂痕,擦痕。
秦雄就是用这样一双手,猎杀了野猪。
野猪是多么凶残的野物,下山能把苞米地里的粮食全嚯嚯完。
听说那獠牙能把人活活刺穿。
田歌突然又想到,秦雄是会认字的,那肯定也会写字。
老夫子那儿的学生,除了他,全是汉子。
那些汉子的手都是白净的,细皮嫩肉,一看就没干过重活。
而秦雄用这样一双粗糙但有力的手,握细细的笔杆。。。。。
田歌不合时宜地想看秦雄写字。
田歌一瞬间想到许多。
回过神后,摆手。
他冲秦雄做感谢的手势,示意他不能接这么贵重的回礼。
“小田哥,你就收下吧,我哥打猎老厉害了。”
秦饱在一边端着饭碗劝,又故作小声地嘀咕:“再说,我哥做什么都一个味道,小田哥你看我们锅里的菜,就明白了。”
言外之意,做什么都一样的难吃。
田歌没忍住,噗嗤一笑,想到了锅里那一坨,粘稠又糊了边的菜。
秦雄给了秦饱一个眼神,嘴都张开了要训斥,看到田歌笑了后,又噤了声。
“这样吧,我们收了这肉,做成了菜再给你们送来。”田二也看到了秦家两兄弟吃的东西,念着秦雄是真大方热情,折中了一个方法。
秦雄这人值得来往。
来往来往,有来才有往,急着撇清关系,才是真显得生疏。
这主意是真不错,秦饱眼睛都亮了。
终于是达成了一致。
田歌接下了这一块肉,交接的时候,短暂地接触到秦雄的手指。
一触即分。
田歌跟着二哥出了院门。
圆月当空,蛙鸣犬吠,田坎上的路也是清亮的。
秦家两兄弟站在门口目送他们。
还没走两步路呢,又听到背后脚步声传来。
田歌疑惑地回头,看见秦雄大步朝他们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