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成接道:“若排除这个可能,难道被抓的不是田小福,去掉肉痣是自残伪装?
又或者就真如田小福口供所言,是有人袭击他并精准剥除了那颗肉痣。”
分析下来,这个案子满是矛盾。
“不管哪一种,为何要剥痣?”林知夏脑中念头飞转,“是为了混淆视听?让官府,或者说让所有人,无法确认被抓伤的究竟是哥哥还是弟弟?”
两人目光相汇。
肉痣消失带来的是身份模糊,也让县衙对被押之人身份产生怀疑。
那耳后之伤会不会就是为了掩盖不存在的肉痣而弄伤,被抓的有没有可能是“田大福”,而逃跑的是田小福。
在众人的认知中,胆大暴躁爱赌钱的哥哥田大福杀人可能性更大一些。
毕竟街坊四邻都认为田小福不会杀人。
但田大福与死者张屠户之间,没有任何恩怨往来,他没有杀人动机。
且兄弟俩之间,并不和睦,为弟弟报仇,更不合理。
按照现有的证据分析,凶手更有可能是田大福。
但耳后肉痣的消失,让官府对兄弟俩身份存疑。
案发三日,官府一直积极搜查“田大福”的下落,但一直没有消息。
官府不可能因另一名嫌疑人未落网,便将田小福无限期关押。
凭借人证温伍、指向性抓伤与凶器此三项物证,加之动机和作案条件皆成立,县衙便直接给在押的田小福定了罪,并通缉田大福。
卷宗里没有田小福认罪画押的口供,说明他还没有认罪。
但是显然,县衙已经认定了他不是凶手,也是主谋之一。
县衙这种做法,有偷懒取巧的成份,但也是建立在现有的证据上。
这案子上交到州府,结果如何还未可知。
两人看完卷宗,默契地将之归还原位。
回去的路上,林知夏暗暗思忖: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田小福兄弟合谋,尤其是那道吻合的抓伤和肉痣的消失,几乎是铁证。
但肉痣离奇消失,以及在田小福家找到的凶器,都让这案子有种说不出的别扭。
不过,这却引起了林知夏的兴致,远行以来,他们揍了两波山匪,为两个老农断了一桩秧苗踩踏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