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一眨眼,咱都三十一岁了,事业不顺,家里还没个媳妇儿,愁死个人啊。”
罗贝尔被他的话搞得莫名其妙:“大人贵为全罗马人的君王,何患无妻呢?”
“哎呀,你不懂啊,我们这一行,娶老婆是门很重要的学问。”听到他的问题,弗雷德里克潜藏的教育欲当即作祟,苦口婆心地讲述起自己的贵族娶妻经。
“这娶老婆,不仅仅要看老婆本身,老婆背后的老丈人和丈母娘也很重要。”弗雷德里克掰着手指给他算,“你看,如果你我嫁了女儿,女婿在外边遭人欺负,是不是得抄家伙干他?换而言之,娶老婆相当于缔结了一份盟约啊,这是其一。”
罗贝尔听得连连摇头:“太功利了,我主祝福人间的夫妻幸福美满、白头偕老,大人怎么能将神圣的婚姻看作一场盟约呢?”
“你看看,这就是婚姻的另一个问题了。”弗雷德里克掰出第二根手指,“我身为公爵,婚姻是延续家族的头等大事,我肯定不能娶一个一看就相处不来的疯女人,对吧?”
“再说了,如果我实在忍受不了妻子,还要去恳求主教给我见证离婚手续——你就是我的主教,你会随随便便同意我离婚吗?”
罗贝尔沉思片刻,坚定地摇头:“不,如果夫人美德无缺,仅仅因为您不喜欢就擅自别离,身为主教,轻下决定是置夫人利益于不顾,我绝不会认同。”
“对了嘛,你们修士全都是这样子的。”弗雷德里克拍了一下大腿,“所以娶老婆至少得看得过去,就算有点毛病,忍个几十年,我也就去基督那边报道了,这是其二。”
罗贝尔好奇地问:“那其三呢?”
“其三……其三就是女方父母得看得上我啊!”
说到这,弗雷德里克仰头猛灌一大口烈酒。
“他妈的,我腓特烈到底哪里不行了?那个勃艮第的老匹夫,一听我想娶他家女儿就发飙,他不怕老子派兵把他灭了吗!”
“平心而论,您大概不是勃艮第大公的对手。”罗贝尔冷静地说,“听说大公新组建了一支规模庞大的火炮军,我军与之相比恐怕提鞋都不配。”
弗雷德里克不甘心地说:“那法兰西的瓦卢瓦家族的女儿呢?他法王被昂撒人按着操了一百年,我堂堂哈布斯堡,自阿尔高鹰堡起足足四百二十六年历史,总不能连个暴发户的家格都不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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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可能也不行。”罗贝尔继续比划道,“听说勃艮第大公之所以组建大规模军队,就是为了对抗法王。法兰西强军历经百年磨炼,除了同样彪悍的英格兰人,恐怕没人是对手。”
“唔。”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罗贝尔的分析确实鞭辟入里,弗雷德里克自愧不如。
“那你说说看,还有谁家的女儿值得我屈身去请?”
罗贝尔在心里列举了数十个赫赫有名的家族,但这些家族要么已经没落,不值得引为强援,比如施瓦本家族和霍亨斯陶芬家族,要么所在太过遥远,比如远在莫斯科的瓦西里耶维奇家族。
思来想去,还是只有一个家族最适合弗雷德里克。
“比如,巴伐利亚的维特尔斯巴赫家族?维特尔斯巴赫也曾经拥有过神圣罗马的皇位,至今仍然牢牢把控着辽阔的巴伐利亚沃土,家格与地位都不亚于哈布斯堡。”
“他们看不上我,说我是山沟里的乡巴佬,没资格娶慕尼黑的贵妇人。”弗雷德里克说起这个就来气,“该死的维特尔斯巴赫——明明他们的历史比哈布斯堡还短二十七年!”
罗贝尔挑眉。
还说的有零有整的,一看就没少骂。
“那我就没主意了,您自己多关注吧。”
“哎哎哎,别啊。”弗雷德里克连忙拉住他的手,嬉皮笑脸地给他满上酒杯:“罗贝尔,你说的这么头头是道,一看就没少拉郎配,你再帮我参谋参谋呗。”
罗贝尔翻着白眼:“我在被格热戈日收养前只不过是孤儿院的弃婴,我哪晓得许多贵族,干脆你娶那个阿方索国王的女儿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