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简单。
砸钱就完事!
培养一个偶像出来的资源,起码能够培养十个小网红,单个的质量或许比不上,加在一起的人气与赚钱能力,甚至反而会高出不少。
毕竟,娱乐圈的资源很稀缺。
只需要成立公会,打通与直播平台的合作便捷通道,然后签约主播,拿公费号给主播打赏即可。
打赏一万块。
所损失的不过就是平台的分成,和一些税罢了。
起码回本七千块。
以星辉娱乐成立公会,显然能与直播平台达成不错的分成协议,起码可以分得七八成以上,若是付出一点娱乐圈资源,让公会八成回收,那是妥妥的。
至于主播?
除非你能真的红起来,变现,那才会考虑分成的事情,不然,在前期,拿基础工资和路人打赏分成就不错了。
能捧伱,还要啥自行车?
而钱这么一转。
收获的,便是自家主播登上各种榜单,推荐,增大曝光量。
在目前市场潜力极大的主播行业
但凡主播稍微能整点活儿,那很好红起来。
而至于如何变现?
除了正常的广告,路人的打赏外。
真正能够令胡明海心动的变现方式,是商品拆包,品鉴,直播类的商品广告。
既可以卖货,还可以有不错的看点。
也就是“带货”!
其实这种方式以前不少见。
比方说电视推销。
在当年的一段时间里,电视销售其实也是很火爆的。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胡明海敏锐的意识到,这电视推销的模式,完全是可以运用在直播平台上的,形成网红直播推销。
况且,相比电视推销。
养一群主播,全部带货的情况下,不仅短平快,辐射面广,成本低。
带的商品类别还多,从高端到中端,低端市场,完全可以全部涵盖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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