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去杂志社做什么呢?”
“你早上投稿的小说《斗牛》,得到了我们杂志社所有编辑的一致好评,所以我们主编让我来请你过去签一下《用稿通知》,你看方不方便?”
所谓《用稿通知》,其实也就是这个年代杂志社和作者之间的一份签约合同。
而正式的版权合同,要等1991年我国《著作权法》颁发之后,才会实施。
“这么快就过稿了?”陈浮生还挺意外的。
他以为今天能过初稿就不错了。
没想到直接喊他去签《用稿通知》,这意味着初稿,复稿,终稿都过了。
“对,好的作品总是会有优先权的。”肖兴海道。
陈浮生点点头,这么看来的话,他写的《斗牛》比他预想的还要优秀一点。
“那行,咱们走吧。”
和肖兴海前往杂志社的路上,陈浮生这个俗人自然是没忍住打探起了小说的稿费问题。
“陈老师你应该知道国家给小说定的稿费标准吧?”
“嗯,这我知道,千字2到7元。”
“对,一般新人作家的话,我们杂志社开出来的稿费标准是2到4元,知名作家的稿费标准在5到7元,但是陈老师你的作品质量很高,所以我觉得杂志社应该会按照知名作家的标准给你结算这次的稿费。”
听了肖兴海的分析,陈浮生自然也对自己这次能拿个什么样的稿费标准有了一个比较高的期望值。
如果说千字7元是天花板,那么千字5元就是他能接受的下限。
再低,那他就要考虑换家杂志了。
与此同时,《江城文艺》内部,也在讨论该给《斗牛》定一个多少的稿费标准。
“按照以往约定俗成的规矩,一个新人作者,能拿千字4元就非常不错了,但是鉴于《斗牛》的质量比较高,我建议提高到千字五元。”
“知名作家的身份,的确对杂志的销量有一定的加成,但是我认为作品终究还是要看质量。就《斗牛》的质量,我认为它值得千字7元的标准。”
“我综合了一下前面两位组长的发言,觉得他们说的都有道理,既然这样,不如定千字六元,这样既对得起《斗牛》的优秀,也让新人知道自己还有进步的空间,继续努力,不至于太骄傲。”
“我有不同看法。”最后一位组长发言道。
“老韩,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