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找隔壁的村民了解了一下情况,原来这孩子的母亲是精神病
患者,十年前还好,虽然智商低一点好歹还能记住一点
事,近两年来
状况却越来越差,动不动就大吼大叫还弄伤自己。她
老公跟夜朗明一个工
地上工,没有那么多时间管她,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都把她绑在床
上。”
手指不动声色地指了下小姑娘,
卫珩继续道:“这孩子也是个可怜人,一出生耳朵就听不见,爹妈
都管不了她多少,吃百家饭长大的。”
曾亦祥眉头一皱,
果然露出于心不忍的表情。
不过,“可怜是可怜,你把她带过来,是跟案子有什么关联?”
卫珩神秘兮兮地从自己外套口袋里拿出了几张纸。那几张纸他也不敢随便碰坏,小心翼翼地折起来放在证物袋里,但是曾亦祥还是透过透明的袋子看到了纸上写的字,很歪歪扭扭的,“夜光”两个字。
“夜光?”曾亦祥正了脸色,“这不就是受害人的名字吗?我问了村里不少人,他们都不让自己的孩子跟受害人玩,没想到受害人居然还是有玩伴的。”
想来也是,这个年纪的孩童不用上学也不需要干什么体力劳动,他们靠什么排解自己的寂寞并且满足源源不断的好奇心呢?刚好这个女孩子家里没有所谓的大人教她要跟谁做朋友,所以她跟夜光玩在一起,他还教她写了自己的名字。
卫珩点了下头,“这姑娘不知道从哪里学到了一点手语,可惜我们都看不懂,所以要把她带回去找个懂行的问一下。还有啊,我怀疑这孩子的父亲有家。暴的倾向,她身上有一些伤痕,不小心碰到的时候她都有躲闪,她母亲的腿上、肩膀都有大片的软组织挫伤和瘀伤,最严重的手臂上一道划伤,血都还没干,只是用纱布缠着。邻居说她发疯的时候会伤害自己,但我总觉得不对劲,她一个精神失常、还被绑在床上的女人,到底得费多大的劲才能把自己弄成这样,再说她是精神病,又不是没有痛觉。所以……”
剩下的话他没有说完,也是难得的,两组之间有些莫名的默契。
曾亦祥说:“回去以后让督察联系一下本地警察,既然精神失常
就应该早点送入精神病院进行治疗,这么多年病情没有缓解反而不断加重,没人能保证再过一段时间不会出事。而且,谁知道他老婆怎么来的,要是这中间涉嫌到人口买卖,牢饭都够他吃一壶的。”
几人在三轮车边交谈了一番,最后决定,长跑能力最好的小满一会跑回去,这个小女孩则是跟他们警察一起走。
她条件非常特殊,家里的母亲完全没有能力养育她,若是她的父亲真是暴力倾向很严重的人,他们也不能放心把孩子交给他一个人,所以还是先把她带回去,最好的结果是所有事情都是一场误会,她还能跟着父亲生活;不过大家也想心知肚明,给她安排一个靠谱的福利院,让她开始接受特殊教育,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
卫珩作为最先把她从家里带出来的负责人,手脚并用地跟她比了好一通。
小姑娘实在是看不懂他又蹦又画圈的是什么意思,但是这几个高大的男人跟她以前见过的都不一样。
她见过好几个特别高壮的男人,是他爸爸带回家来的“朋友”,他们特别没有礼貌,一到家里就大吵大闹的,酒瓶子放得噼啪响。她听不见,可她能看到他们张大的嘴巴里有满口黄牙,他们坐在小桌边,小桌就显得脆弱不堪。
只要是他们来,她就绝对不能待在家里,不然这些人就会用很黏腻的眼神看她。她不懂那些眼神是什么意思,她只知道每次那些人一来,她就要逃离家,身上也跟有很多条毒蛇爬过一般,湿滑恶心。
她能跑,她的妈妈却是不能的。
她不清楚在她逃走的时候家里发生的都是些什么事,只知道每次那些工友走后,爸爸就会有钱。他会给自己买上一瓶之前买不起的酒,再买一块肉,每当这个时候她跟妈妈也能吃到一两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