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的春风,来得飘逸而顺遂。和煦的阳光照在身上,温暖而不燥热。
田埂边的野花,在春风中摇曳着,蜜蜂在其中穿梭忙碌,一派勃勃生机,万物竞发的姿态。
然而,风光是美的,人却未必美了。
泛着尘土的官道上,两个腰间佩刀,身着短襦,套着宽松长裤的中年壮汉,正押送着一名身着“怪异”的年轻人,向洛阳城所在的方向走去。
这位年轻人脸上有不少干涸的淤泥,白色的圆领衫正面,印着一只可爱的猫头。只是这件衣衫已经弄得脏乱不堪,更像是黑中带白,显得他笔直的双腿跟田间沾着泥巴的麻杆一般。
浅蓝色的牛仔裤,像是从墨水里捞出来的,只有极个别的地方看得出原本的颜色。
他被这两位穿短襦的汉子用绳索捆住了双手,如同牲口一样被牵着。脏乱的脸上看不出是什么表情,只有那双眼睛,偶然有一丝亮光闪过。
“刘赖头,大将军要抓的蜀国密谍,能是这种货色么?”
其中一位壮汉指了指那位扮相狼狈的年轻人,向身边叫刘赖头的汉子询问道。也不知道是真名如此,还是以绰号相称。
“呃,这就是你不懂了。大将军舞剑,意在庄公。”
此刻刘赖头面有得色,难得搜刮肚肠用了个典故。
“不对吧,应该是意在沛公。”
那位双手被绑着的年轻人反驳道,话语中带着不加掩饰的嘲讽。
“啊,对对对,是意在沛公!呸!我让你说话了吗!”
刘癞头一看是那位“倒霉蛋”说的,立马怒气上涌,狠狠的踹了对方一脚,将其踹倒地上。
眼见那位年轻人摔地上一个狗啃泥,他心中立刻涌起一种异样的快感。
李瘸子得意洋洋的对刘赖头说道:“嘿嘿,大将军派人在城内城外搜捕蜀国密谍,那都是幌子,真正想抓的,是天子的信使!”
“这你都知道!”
刘赖头大惊,追问道:“那究竟是什么信使呢?”
两个奴仆居然在讨论权贵们才会关注的问题,不过他们似乎认为皇帝每天用金锄头耕田很快乐,完全说不到点子上。
“这就不知道了,我也只是听说而已,反正大将军府里这次派出许多人在找。
至于趴地上这个,肯定不是。
不过是与不是,那也没什么要紧的。等我们回洛阳以后,把他送去贩奴的地方卖了换酒钱,也是美得很。
难道你还真想送到府上,然后说这个是密谍啊?
吃饱了不是?”
李瘸子对刘赖头“面授机宜”,显然一切尽在掌握。
“说得也是,大将军就算当天子,我们也落不着什么呀。把这人当奴卖了,得的钱都是落兜里。
你我二人一人一半,大将军哪里顾得上这种小事。”
刘赖头无不感慨的说道,二人显然是在这一时刻达成了共识。
毕竟,办“公事”的时候也不妨碍做私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