鲤跃不常来蜂巢岛,搬运石头工程断断续续地持续着。中途洛克斯又找到了一块新的石头,鲤跃总共花了两年才把石头搬完。
期间,洛克斯依旧是那悠闲态度,从未为自己剩余不多的生命焦急过。
看来还真是皇上不急太监急。
鲤跃见黑狮子自己都不在意那份“死亡预告”,她也干脆放下了担忧。
反正玩家有无敌的回档大法。等到最后一年,揭秘了死亡原
因再去寻找对策也不急。
只是,鲤跃看着黑狮子又拖着两箱酒离去的背影,陷入了另一种严肃的思考:
洛克斯……它是真喜欢这酒啊。
而且它一直以来喝的还是[酿酒场]造出来的酒。我倒是有给纽盖特它们带过手酿酒和SSR级的[黑啤],不过它们要么是藏起来,要么是当场喝光了。
以至于洛克斯到现在都还不知道手酿酒和[黑啤]的存在呢。
鲤跃认真想道:如果用[黑啤]勾引它,它会不会真同意成为我的岛民啊?
……
洛克斯确实是对这种名为[永无乡(NeverLand)]的酒显现出了明晃晃的喜爱。
鲤跃生产出的酒制式统一,全是由同一种黑色酒瓶封装。
虽然有的酒瓶上没有任何图画或是文字,但根据最近声名鹊起的某海贼团的宣传,他们说,这个酒叫做[永无乡]。
其宣传词是:
只要喝上一口,就能让漂泊在外的游子回忆起故乡;能让身在故乡的民家忘却此间所在……总之就是好喝得紧。
大部分人对这样夸大其词的宣传持怀疑态度。
但也确实有好酒之人勇于尝试,其结果也是无一例外地交口称赞,喝过酒的人好像一下子就变成了[永无乡]的铁杆拥趸。
其实也不需要如何的宣传。
只要那艘海贼团的人带着酒来,和当地酒馆的老板聊上几句,让老板在酒馆里摆上这种酒——
自然而然地,它就卖出去了。
一船的人带着酒来,提着钞票离开。偶尔教训一下当地恶霸,替村民们解决了不少麻烦。
他们唱着歌,饮着酒,沿途留下了他们的名号:
[罗杰海贼团]。
当[新世界]的人们回过神来,[罗杰海贼团]这个名字已是变得人尽皆知。
或许他们的实力还不能与海上霸主一较高下,但单论其名声,早已有了不输给[洛克斯海贼团]的势头。
虽然这两个海贼团已呈水火不容之势,好像迟早会打起来;但话又说回来,这俩海贼团唯独有一点应该很聊得来——
他们倾情推荐(?)的,都是[永无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