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着如此悠扬的歌声。
米国乡村民谣,是从英式民谣发展出来的,特点就是曲非常的优秀,词比较简单。
一耳好听,而词十分直白。
不用多想,就是字面意思。
在场谁不是离开家乡出现在这里的?很多人听到歌词,就想起了自己当初离开家乡的场景。
或许不是坐火车,但的确是一百英里又一百英里,最后离家已经不知道多少英里了。
“
离开家啊,离开家啊
离开家啊,离开家啊
上帝啊,我已离家五百英里
我衣衫褴褛
我一文不名……”
歌迷和书迷都听哭了。
非要扎心吗?非要骂街吗?
每一个人都想着成为百万富翁,来到了这个人情冷漠的城市。
但是,谁成功了?
就算是成功了,也会想起当初自己还没成功的日子。
毕竟,忆苦思甜这种装逼方式悲春伤秋,是人类共同的特点。
“
上帝啊,我这么落魄怎么回家去
这般窘迫,这般潦倒
这般窘迫,这般潦倒
上帝啊,我这么落魄怎么回家去?”
吉他响着,歌声响着。
人群之中,似乎又抽泣的声音。
这首歌,并不是很丧,但是真的很思乡。
人一旦思乡,就很丧。
所以,现场就像哀悼会现场。
每个人都在哀悼那个离家时的自己。
人生不可能重来,回不去了,如果真的再有机会,还会离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