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也是全球至少前五的短篇小说。
这都是很客气的说法。
准确的说,这篇小说在国内是第二经典第一重要的白话小说,在世界上也绝对是最强最有意义的几篇小说之一。
电脑摆好了,投影仪投影上去了。
韩舟打下了:《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本来是有前言的,但是这前言当然不能写在今天。
韩舟的前言写的是【历来如此,就对么?】
然后写了。
【一】
【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才知道以前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我怕的有理。】
现场,所有人都在安静的看韩舟码字。
有人皱起眉头,有人喜上眉梢。
这一段好像是在骂王偕是狗?
但很多人短时间就意识到了这开头的意义和威力。
狂人日记,也就是疯子日记嘛。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一句话,就把一个疯子写活了!
在场每一个人都是作家,各种各样的作品总是免不了写到疯子、精神病、傻子一类的角色。
然而,很多人花了十万字写一个疯子,这疯子依旧很正常。
但,《狂人日记》仅仅是开篇,仅仅是一句话,这角色,就已然疯了。
这种笔力……现场连能闻他尾气的人都没有。
随着文章的继续,很多人已经忘了今天的争端,忘记了到底是因为什么韩舟才现场写书的,甚至忘记了是韩舟在写。
每个人都投入到了文章之中。
吃人。
【从来如此,便是对么?】
【我自己被吃了,然而我依旧是吃人者的兄弟。】
【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凡事须得研究,才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