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觉得,亚伯要是与赫斯特家族联姻的话。
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双赢选择。
那样一来,可以让亚伯兼顾在金融与传媒两个领域共同发展。
赫斯特家族,在这两个方面,影响力还是很不错的。
亚伯一开始不知道大卫的意思。
聊开以后,他马上明白了大卫·梅隆的意图。
“好吧。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他看着大卫说:
“拜托,阿曼达才16岁,16岁!你觉得我是那种人吗?”
他这话说的义正言辞,换来的是大卫不屑的眼神。
还有悠悠的一句:“我记得安妮·海瑟薇小姐,在认识某人之前,甚至还未满十七周岁……”
“额……”
亚伯无语。
“好吧。不讨论这个问题了。总之我暂时对阿曼达·赫斯特没有那种兴趣。”
“并且……”他对大卫说道:“我是个不婚主义者,我觉得结婚很没意思。”
“不结婚,一样可以过得和结婚一样愉快。结婚以后,反而可能过得不愉快。所以我这辈子,可能不会结婚也不一定。”
大卫·梅隆皱眉:“你认真的吗?”
在美国,也不是有超级富豪一辈子没有结婚。
或者结了婚,离婚以后后面没有再婚过。
但是这种人,在美国富豪中都不属于主流。
美国的富豪与精英阶层,还是比较偏保守主义,比较清教徒的。
而这个阶层的人,对婚姻是看得很重的。
在这个阶层中,所谓不婚主义者,就是纯纯的异类。
出身德克萨斯的亚伯,其实也明白这点。
好歹史密斯家族,在德克萨斯州也算精英家族来着。
但他发自内心,这辈子真的就没想过结婚这件事。
世界那么大,世界那么美。
妹子那么多,身材那么好。
为什么一定要绑死在一棵树上呢?
美国人可以容忍一个未婚者,是个花花公子有数不清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