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裴凤从屋里走了,余广白这才松了口气。
“余笙,这是我第一次来大城市里头,还是咱们的首都,出门或者在不认识的人跟前,我总觉得自己好像融入不进去一样。”
余笙笑着开口,“第一次都是这样的,等你以后习惯了就好了。”
“你既然打算以后跟我大爷爷做生意,就一定得多学、多看、多问,一定不要自卑,更不要自大!”
余广白微微垂头,“像我这样,既没学历又没能力的人,在这大城市里头,想要生存太难了。”
“余笙,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回老家去?”
“我继续就留在这里的话,怕是会给泽远叔带来麻烦。”
余笙微微蹙眉,“可是你特意从老家到京市,不就是为了多学习,然后改变现状的吗?”
“广白,你都还没试过呢,怎么就能断定自己不适合?”
余广白一怔,“我、我怕自己会给泽远叔添麻烦。”
余笙笑了笑,“麻烦又不是不能解决,没什么好怕的,广白,你自信点儿!”
“你现在只是不习惯在而已,等你在京市待的时间长了,就会觉得其实,在京市跟在咱们老家,也没什么区别。”
余广白心里一松,脸上带了笑意,“真的吗?”
余笙点头,“当然!”
“余笙,感觉你们上了大学的,真的跟我们这些普通人不一样。”
余广白羡慕的看着余笙,“你们好像任何时候,都是自信的,不像我,出了门,跟人说话都结结巴巴的。”
“以前,广良和广兴没上大学的时候,我觉得自己跟他们没有什么差别。”
“可现在他们大学毕业了,都有了好工作,现在我见到他们的时候,站在他们跟前,我会很自卑。”
余笙抿唇,“这是落差感太大了。”
“若是还像以前一样,广良和广兴没有上大学,都跟你一样留在村里,那你在他们跟前,可能永远不会都有自卑的感觉。”
“你看楼下的婚礼,两个新人看着是不是很般配?”
余广白点头,“嗯!泽厚叔和她媳妇很般配!”
“那若是把他们放在咱们村里呢?是不是就会觉得他们与那里,好像格格不入了?”余笙淡淡的道。